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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理工光科”)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竣工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1) 383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14,267,58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7,739,516.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投资金总额(万元)
1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25,927.58
2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13,612.79
3补充流动资金1,775.05
合 计41,315.4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金额(万元)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01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25,927.588,446.13
02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13,612.791,574.92
03补充流动资金1,775.051,778.64
合计41,315.4211,799.6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01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02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03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基于产能消化情况的考虑,公司较为审慎的进行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及业务开展情况,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责任限公司对理工光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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