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主要系2022年至2023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8,8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前述款项已全部收回。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资金占用的内部决策过程、经过的审批划款程序、资金最终流向及具体用途、相关资金往来的会计处理,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的情形;
(2)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范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内部追责、整改等措施,结合董监高自身履职情况说明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放任、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施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内控审计意见类型的确定依据及恰当性。
(2)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范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内部追责、整改等措施,结合董监高自身履职情况说明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放任、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施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范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原因
由于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周转需求,以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规范意识不足,公司相关经办人员缺乏专业判断,未对供应商背景及交易实质充分调研,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事项发生。
2、公司拟采取的内部追责、整改等措施
公司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未能严格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公司时任董事长已就资金占用事项在公司内部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致歉。公司对时任董事长给予批评,扣除2023年度奖金,其他相关人员责成深刻反省。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已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在2024年4月收取了占用期间利息,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公司没有因以上事项受到实质性的损失。
公司董事会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与监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结合董监高自身履职情况说明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放任、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施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董监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做到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批与决策等相应程序,因公司相关经办人员缺乏专业判断,未对供应商背景及交易实质充分调研,董监高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但不存在放任、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施资金占用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资金划拨流程及决策程序、具体流转情况、实际占用方。
2、根据资金审批制度,检查资金划拨的付款申请单,核实资金划拨流程及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资金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
3、获取并复核宝馨科技编制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明细清单及说明、对应的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取得并复核宝馨科技提供的与资金占用相关的资金流转银行回单,取得并复核控股股东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相关会计凭证及附件等,逐笔核实资金占用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实际占用方、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资金占用利息的支付情况等。
4、了解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及责任追究情况,资金占用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
5、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定量和定性分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类型。
核查结论:
1、核查未发现公司上述资金占用的付款流程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不符。我们认为,由于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周转需求,以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规范意识不足,公司相关经办人员缺乏专业判断,未对供应商背景及交易实质充分调研,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事项发生。
2、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上述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属于非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不构成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公司在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认定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备合理性,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恰当。
2.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收入7,047.00万元,同比下滑
23.12%。经减值测试后大板调峰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816.9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403.89万元。公司2024年1月26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并于4月
25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和相关业务收入重新确认等影响,公司亏损加剧。请你公司:
(1)说明业绩预告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并结合资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业务收入重新确认变化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公司前期业绩预告未能发现此问题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前期是否存在类似情形,近三年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收入等情形。
(2)结合调峰业务生产销售模式、行业发展趋势、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调峰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3)说明调峰业务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设备或产线名称、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价值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与前次减值测试的主要变化,本期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调峰业务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相关政策具体变化等,说明本期确认资产存在减值的依据,并结合前期固定资产减持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论,说明前期减值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5)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涉及调峰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如是,说明相关资产的减值测试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说明业绩预告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并结合资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业务收入重新确认变化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公司前期业绩预告未能发现此问题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前期是否存在类似情形,近三年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提前收入等情形。
公司回复:
1、业绩预告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
公司在前期披露业绩预告后,随着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持续进行,对公司的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主要工作和决策过程如下:
(1)会计师审计团队实际于2023年11月开展预审工作,在此期间公司与会计师
就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2)公司就大板调峰项目资产聘请了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师于2024年2月份进场开始评估工作,公司经过与评估师的多次沟通,就资产的未来盈利预测情况进行充分沟通,评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评估报告。
随着以上审计评估工作的进行,以及中介机构与公司管理层的多次沟通,在2024年4月下旬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和资产减值评估报告的初稿,会计师和评估师的工作进入内核程序,公司也在形成业绩预告更正结果后的第一时间,披露了业绩预告更正的结果。
2、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
(1)关于大板调峰项目减值计提:
公司于2019年投资建设大板灵活性调峰项目,总投1.15亿元,并于2020年10月开始运营。大板电厂目前的火电机组容量为2×600MW,在2019年申请最小运行方式核定时,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根据当地城区供暖需求核定为单机供热模式。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的调峰收益来自于大板电厂对调峰补偿费用的分享。
2022年年报期间,公司自评价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迹象,发现2022年第四季调峰收益有所下降,经与大板电厂沟通分析,调峰收益下降的原因为供热面积增加,大板电厂在气温较低的供热期,以单机供热模式下采用双机运行的方式供热所致。政策依据为: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的“东北监能市场(2020)112号”《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在供热期如火电厂机组运行容量超过核定的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时,火电厂获得的调峰补偿费用按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占实际运行容量的比例折算后进行结算。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与大板电厂充分沟通获悉,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板地区因发展建设需求,供热面积逐年增加,大板电厂作为城区内唯一热源供应点,单机供热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地城区供热需求。根据“东电监市价(2011)283号”《东北电网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核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2条规定:发电厂供热负荷面积变化
超过100万㎡以上,就具备满足核准双机供热条件。大板电厂认为,一旦电厂供热面积达到政策要求,立即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申请核定双机供热模式,并预计在未来1-2年可满足条件。一旦核定为双机供热模式,届时可恢复到供热季正常调峰收益,同时可增加双机运行下的调峰量,将带来一定的调峰收益增长。
此外,根据2021年《关于在供暖期暂停火电机组超最小运行方式开机折算考核的通知》,单机模式下的双机运行暂不折算,虽然2022年上半年已经结束,但考虑到东北地区缺电的常态,预计未来仍有可能有相应豁免政策。鉴于上述情况分析与综合判断,经公司自测,2022年大板调峰资产未发生减值。2023年度业绩预告期间,公司尚未取得与电厂的结算单,根据历年数据测算,预计不会发生资产减值。公司业务人员于2024年2月从电厂获悉,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关于调整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24】6号)(截至2024年4月,该文件仍未公开发布),报价机制由两档调整为三档,经业务人员测算,对公司调峰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遂聘请评估事务所对相关调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项目组认为大板调峰资产需计提资产减值,原因:(1)新政策的发布对调峰收益有不利影响;(2)原认为仍可享受的豁免政策,未能延续;(3)评估项目组通过向大板电厂相关人员的访谈获悉,电厂虽极力申请双机供电模式,但核定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综上,评估项目组认为,电厂具备核准双机供热条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大板调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403.89万元。
(2)组件业务收入确认变化
2023年9月27日,公司以江苏宝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怀远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怀远德胜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该公司的目的只是为开展光伏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于2023年11月27日转让给项目投资方——安徽盛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但根据2024年4月8日,国家电网蚌埠供电公司发
布的2024年二季度怀远县分布式电源可接入容量统计,截止2024年一季度末怀远县各线路及变压器下可接入新增电源点容量仅为13357.89kVA,即约13.36MVA。该剩余可接入容量短期内已无法满足总容量100MW的项目要求。盛聚合表示与先前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容量差距巨大,按照公司与盛聚合先前签署的关于怀远县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因乙方或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容量不足100MW,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项目公司股权”条款。因此,盛聚合要求公司收回项目公司股权,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与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因此,相关业务收入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但仅影响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1.29亿元,不涉及更正前期收入。
上述事项为业绩预测期间自行测算,未经审计。除此以外,公司近三年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确认真实、准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形。
(2)结合调峰业务生产销售模式、行业发展趋势、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调峰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公司回复:
1、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灵活性调峰技术是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的一种方式,通过在发电端增设调峰设备或改造火电机组的方式实现“热电解耦”,使其同时满足对外供热、供汽与深度调峰的需要,从而提升新能源机组上网发电量,提高绿电的消纳比例。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为客户提供调峰技术服务、云计算控制、自动控制软件,同时提供节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及实验等服务。为客户在电网辅助服务、智能电网分布式智慧综合能源利用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方案。
2、调峰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紧扣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国家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解决绿电上网消纳的行业发展痛点,持续优化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
系统,升级相关配套产品。结合自动化调峰系统、成熟的运维团队,深挖调峰项目盈利潜力,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树立公司在该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
3、收入确认政策
该业务是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开展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公司提供的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其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在灵活性调峰服务期间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以与电厂结算获得收取服务款项的权利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4、调峰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公司调峰业务近三年经营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京科项目 | 1,118.02 | 2,502.27 | 4,152.34 |
阜新项目 | 4,595.42 | 4,628.25 | 4,082.14 |
大板项目 | 710.29 | 1,132.27 | 2,539.70 |
大连泰山项目 | 431.01 | 186.06 | 12.77 |
调峰其他 | 192.26 | 717.92 | - |
合计 | 7,047.00 | 9,166.77 | 10,786.96 |
该类业务收入下降原因主要系京科调峰项目已于2023年一季度运营期到期,大板项目由于政策变更影响收益(见上述问题1(1)说明),因此2023年调峰项目收入下降较多。
(3)说明调峰业务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设备或产线名称、原值、累计折旧及账面价值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与前次减值测试的主要变化,本期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调峰业务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1)调峰项目对应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电锅炉、蓄热罐、水泵、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等设备。调峰业务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年折旧 | 累计折旧 | 资产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阜新项目 | 22,947.15 | 2,940.09 | 14,372.44 | - | 8,574.71 |
大板项目 | 10,855.60 | 1,198.90 | 3,634.77 | 6,403.89 | 816.94 |
大连泰山项目 | 3,787.40 | 306.80 | 699.11 | - | 3,088.28 |
合计 | 37,590.15 | 4,445.79 | 18,706.33 | 6,403.89 | 12,479.93 |
2、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
2019年,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转让(BOT)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由
友智慧网公司在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板电厂”)以“BOT”(建设经营转让)的模式建设电蓄热项目并向大板电厂提供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依据《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转让(BOT)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要求,确定增加建设一套容量为200MW 、10kV 供电电压等级的电制热锅炉、9000m3蓄热水罐,并配套220MVA 变压器及配套输配电设备。大板电厂与友智慧网公司分享补偿费用,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 年,服务期的起始日以项目投入运行时间为准,即2020年10月至2030年4月,10年后友智慧网的电蓄热调峰项目资产无偿归大板电厂所有。
基准日时,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分布在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均可正常使用。
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为:报告期末,友智慧网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判断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友智慧网公司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大板电蓄热调峰项目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相关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经初步测算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低于资产组所对应的账面价值,在此基础上,资产评估师采用收益法评估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再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假设条件
①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委估资产组按基准日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等情况在收益期内正常持续使用,产权持有人在收益期内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②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根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③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④资产组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地域因素无重大变化,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⑤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⑥资产组所涉及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⑦资产组所涉及公司的调峰项目合同能正常履行,合同到期后调峰资产按照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电厂。
⑧资产组所涉及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核心团队未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⑨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资产组所涉及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主要参数的选取
①计算模型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评估方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从资产组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本着收益还原的思路计算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公式:
P=∑
CF
i
(1+r)
i
+
CF
i+1
r×(1+r)
i
×(1-
(1+r)
n-i
)+
FVn
(1+r)n
-WC
式中:P—调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CFi—未来第i年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
r—税前折现率
n—委估资产组收益期
FVn—收益期止资产组终值
WC0—期初营运资金投入额其中: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②收益期及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友智慧网公司与大板电厂签订的《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转让(BOT)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大板电厂与友智慧网公司在项目服务期内分享补偿费用,项目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 年,服务期的起始日以项目投入运行时间为准,即2020年10月至2030年4月,项目服务期满后友智慧网建设经营的电蓄热调峰项目资产无偿归大板电厂所有。截止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合同剩余期限为6年4个月。
根据以上合同,收益年限为6年4个月,即2024年1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本次评估据此确定资产预测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30年4月30日,故预测期为6年4个月。
③未来收益的预测
A.营业收入的预测
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取得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大板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收入 | 2,539.70 | 1,132.43 | 710.29 |
合计 | 2,539.70 | 1,132.43 | 710.29 |
大板电蓄热调峰项目于2020年10月投产运营,根据友智慧网公司与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板电厂”)签署的《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转让(BOT)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的约定,项目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 年,在服务期内大板电厂与友智慧网公司分享调峰补偿费用,效益分享方式为:
第1年至第3年大板电厂与友智慧网公司按照30:70比例对双方分享基数进行分配,
第4年至第5年按照40:60 比例对双方分享基数进行分配,第6年至第10年按照55:45比例对双方分享基数(不含税)进行分配,电锅炉产生的热量无偿提供给大板电厂使用。
根据调峰辅助服务合同,自2023年10月开始进入第4个效益分享期,友智慧网公司对应的分成比例有所下降,因此资产组未来年度的调峰收入将进一步下降。
本次根据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经营情形、已签订的调峰辅助服务合同,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预测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大板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收入 | 422.44 | 362.48 | 283.63 | 283.63 | 283.63 | 283.63 | 236.54 |
B.营业成本的预测
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取得的调峰服务收入对应主要成本为设备折旧、运维费、维修保养费、电锅炉检验检测费等。根据成本与收入匹配的原则,通过对资产组历史年度营业成本进行分析,了解主要成本构成和主要影响因素。本次评估未来盈利预测是基于历史年度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未来收入结构和成本构成进行估算。具体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折旧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386.41 |
运维费 | 96.23 | 96.23 | 96.23 | 96.23 | 96.23 | 96.23 | 32.08 |
维修保养费 | 5.00 | 5.25 | 5.51 | 5.79 | 6.08 | 6.38 | 2.23 |
电锅炉检验检测费 | 7.49 | 1.97 | 7.49 | 1.97 | 7.49 | 1.97 | |
合计 | 1,319.24 | 1,313.96 | 1,319.75 | 1,314.50 | 1,320.32 | 1,315.10 | 420.72 |
C.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本次对资产组所在单位基准日执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进行分析,按未来年度实际收入成本对税金及附加进行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5 | 1.08 | 0.73 | 0.75 | 0.73 | 0.75 | 0.85 |
教育费附加 | 0.75 | 0.77 | 0.52 | 0.54 | 0.52 | 0.53 | 0.61 |
印花税 | 0.42 | 0.36 | 0.28 | 0.28 | 0.28 | 0.28 | 0.24 |
合计 | 2.22 | 2.22 | 1.53 | 1.57 | 1.53 | 1.56 | 1.69 |
D.销售费用的预测
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对应的销售费用主要为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的职工薪酬、交际应酬费、差旅费等。经与资产组所在单位管理层沟通,资产评估师对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未来的销售费用进行分项分析,并测算了未来各项销售费用。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销售费用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职工薪酬 | 11.39 | 11.62 | 11.85 | 12.09 | 12.33 | 12.58 | 4.28 |
交际应酬费 | 7.62 | 7.77 | 7.92 | 8.08 | 8.25 | 8.41 | 2.86 |
售后维修费 | 1.00 | 1.02 | 1.04 | 1.06 | 1.08 | 1.10 | 0.38 |
差旅费 | 2.00 | 2.04 | 2.08 | 2.12 | 2.16 | 2.21 | 0.75 |
合计 | 22.01 | 22.45 | 22.90 | 23.36 | 23.82 | 24.30 | 8.27 |
E.管理费用的预测
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对应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交际应酬费等。经与资产组所在单位管理层沟通,并对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未来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解,资产评估师对其未来的管理费用进行分项分析,并测算了未来各项费用。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未来管理费用估算见下表: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职工薪酬 | 19.97 | 20.37 | 20.78 | 21.20 | 21.62 | 22.05 | 7.50 |
交际应酬费 | 1.00 | 1.02 | 1.04 | 1.06 | 1.08 | 1.10 | 0.38 |
其他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5.00 |
合计 | 25.97 | 26.39 | 26.82 | 27.26 | 27.70 | 28.15 | 12.88 |
F.资本性支出、折旧与摊销的预测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主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热控继保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在10年以上,均长于其合同服务年限。
本次根据资产组中在建工程的未来付款性资本性支出,对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未来期间的折旧和摊销及资本性支出进行了预测。预测的资本性支出、折旧和摊销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折旧与摊销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386.41 |
资本性支出 | 73.5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G.营运资金预测、营运资金增加额的确定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资产组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资产组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收账款等所需基本的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等。
本次根据对资产组历史经营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估算的情况预测未来经营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
H.收益期止资产组终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预计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考虑资产组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组中各类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根据《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转让(BOT)电蓄热调峰辅助服务合同》的约定,项目服务期(即效益分享期)为10 年,在服务期内电蓄热调峰资产的产权归友智慧网公司所有,项目服务期满后友智慧网建设经营的电蓄热调峰项目资产无偿归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因此收益期之后评估范围内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零。
④税前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的折现率采用累加法计算确 定,根据累加法基本原理,资产报酬率来自两个基本点方面,一方面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另一方面是对投资所承担的风险的补偿,公式表示如下:
r=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本次评估按照十年期国债收益率2.56%确定。首先,评估人员调查投资者在国内市场上新建火电机组所需的资本回报率,认为市场对于火电机组类固定资产的预期资本回报率为6%-7%。委估资产为电蓄热调峰资产,在实物形态、资产规模、经营方式、收益来源等方面,与火电机组较为相似,故本次评估风险报酬率测算时参照火电机组风险报酬率,且根据二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根据委估资产收益稳定性、经营风险、资产流动性、管理方式、市场因素、国家及地方经济情况等众多因素,其中:a.投资风险补偿率:是指当投资者投资于收益不确定、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固定资产时,必然会要求对所承担的额外风险有所补偿。b.管理负担补偿率:是指一项投资所要求的操劳越多,其吸引力就会越小,从而投资者必然会要求对所承担的额外管理有所补偿。c.缺乏流动性补偿率:是指投资者考虑投资固定资产时,要投入大笔资金,而电蓄热调峰资产的BOT性质决定了其投资规模较大、变现较难的特点,希望对其资金缺乏流动性给予一定的补偿。d.投资带来的优惠率:是指投资固定资产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易获得融资,投资者往往会因此而降低所要求的报酬率。综上,本次最终确定评估折现率为7.00%。
⑤资产组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1-4月 |
一、营业收入 | 422.44 | 362.48 | 283.63 | 283.63 | 283.63 | 283.63 | 236.54 |
减:营业成本 | 1,319.24 | 1,313.96 | 1,319.75 | 1,314.50 | 1,320.32 | 1,315.10 | 420.72 |
减:税金及附加 | 2.22 | 2.22 | 1.53 | 1.57 | 1.53 | 1.56 | 1.69 |
减:销售费用 | 22.01 | 22.45 | 22.90 | 23.36 | 23.82 | 24.30 | 8.27 |
减:管理费用 | 25.97 | 26.39 | 26.82 | 27.26 | 27.70 | 28.15 | 12.88 |
减:研发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息税前利润 | -947.00 | -1,002.55 | -1,087.37 | -1,083.06 | -1,089.74 | -1,085.49 | -207.01 |
加:折旧与摊销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1,210.52 | 386.41 |
减:资本性支出 | 73.58 | ||||||
减:净营运资金变动 | -215.40 | -16.06 | 0.50 | -0.36 | 0.56 | -0.35 | -29.29 |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税前) | 405.33 | 224.03 | 122.65 | 127.82 | 120.22 | 125.38 | 208.70 |
折现期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6.33 |
折现率 | 7.00% | 7.00% | 7.00% | 7.00% | 7.00% | 7.00% | 7.00% |
折现系数 | 0.9346 | 0.8734 | 0.8163 | 0.7629 | 0.7130 | 0.6663 | 0.6515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378.82 | 195.68 | 100.12 | 97.51 | 85.72 | 83.55 | 135.96 |
期初营运资金 | 260.41 | ||||||
电蓄热调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合计 | 816.94 |
(4)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主要参数选取
①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法介绍
委估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委估资产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②委估资产组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计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时,会计准则允许直接以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或者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资产在其活跃市场上反映的价格,作为计算公允价
值的依据。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由于友智慧网公司的电蓄热调峰资产组为BOT模式,服务期满后将无偿归大板电厂所有,因此不适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由于不存在BOT模式的电蓄热调峰资产组销售协议和活跃市场,也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采用收益法计算资产组公允价值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从主要市场(最有力市场)中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确定评估对象的最佳用途,并考虑其对评估对象未来收益预测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评估对象的现行用途可以视为最佳用途,除非市场因素或者其他因素表明市场参与者按照其他用途使用该资产可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计算委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根据会计准则,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本次评估考虑印花税、产权交易费用及中介服务费。
A.印花税:按计税依据和相应税率计算。
B.产权交易费:参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的收费标准计算。
C.中介服务费:主要包括审计费用、评估费用等,按照行业惯例进行计算。
3、与前次减值测试的主要变化,本期计提大额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期为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首次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本期对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其调峰收入受政策影响大幅下滑。
(1)实时深度调峰交易的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调整将导致未来收入下降
根据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的“东北监能市场(2020)112号”《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实时深度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发电企业在不同时期分两档浮动报价,一档报价上限为0.4元/kwh,二档报价上限为1.0元/kwh。2024年春节前,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了“东北监能市场(2024)6号”《关于调整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对“东北监能市场(2020)112号”《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中关于“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等内容进行
了调整,一档报价上限为0.4元/kwh,二档报价上限为0.7元/kwh,三档报价上限为
1.0元/kwh,自2024年2月1日开始执行。实时深度调峰交易补偿费用按照各档有偿调峰电量及对应市场出清价格进行统计,考虑火电厂最大能力负荷率后进行结算。在供热期如火电厂机组运行容量超过核定的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时,火电厂获得的调峰补偿费用按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占实际运行容量的比例折算后进行结算。
上述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的调整将导致大板电蓄热调峰项目未来的收入有所下降。
(2)大板电厂在供热期双机运行将导致调峰收入受政策影响减半
大板电蓄热调峰资产组的调峰收益来自于大板电厂对调峰补偿费用的分享。大板电厂目前的火电机组容量为2×600MW,在2019年申请最小运行方式核定时,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根据当地城区供暖需求核定为单机供热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板地区因发展建设供热面积由最初的350万平增加至2023年的518万平米,预计2024年还将新增供热面积20万平米,大板电厂作为城区内唯一热源供应点,单机供热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地城区供热需求,因此,大板电厂在气温较低的供热中期会采用双机运行的方式进行供热。
而根据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的“东北监能市场(2020)112号”《东北电力
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在供热期如火电厂机组运行容量超过核定的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时,火电厂获得的调峰补偿费用按最小运行方式开机容量占实际运行容量的比例折算后进行结算,即大板电厂在双机运行时所获得的调峰补偿费用将减半。受上述政策影响,友智慧网公司和大板电厂的调峰收入均受到了影响。2024年1月以来,大板电厂已在按照“东电监市价(2011)283号”《东北电网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核定管理暂行办法》准备资料,计划在2024年向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提请核定双机供热模式。如双机供热模式核定成功,大板电厂从2024-2025供热季开始的调峰补偿费用将不再受减半政策影响。但由于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每年7月份才会下发通知并组织开展下一年度的最小运行方式核定工作,目前无法确定大板电厂申请双机核定的结果,基于谨慎原则,对未来调峰收入预测时按大板电厂最小运行方式不变考虑,未考虑双机核定可能通过对调峰收入的影响。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本次对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大板电蓄热调峰项目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测算准确,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结果对大板电蓄热调峰项目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是合理的。
(4)结合调峰业务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相关政策具体变化等,说明本期确认资产存在减值的依据,并结合前期固定资产减持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论,说明前期减值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公司回复:
1、调峰项目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京科 | 收入 | 1,118.02 | 2,502.27 | 4,152.34 |
成本 | 726.04 | 2,123.13 | 2,045.21 | |
毛利 | 391.98 | 379.14 | 2,107.13 | |
阜新 | 收入 | 4,595.42 | 4,628.25 | 4,082.14 |
成本 | 3,084.81 | 2,683.67 | 2,894.51 | |
毛利 | 1,510.61 | 1,944.58 | 1,187.63 | |
大板 | 收入 | 710.29 | 1,132.27 | 2,539.70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成本 | 1,372.06 | 1,285.69 | 1,368.81 | |
毛利 | -661.77 | -153.42 | 1,170.89 | |
大连泰山 | 收入 | 431.01 | 186.06 | 12.77 |
成本 | 335.10 | 241.12 | 174.60 | |
毛利 | 95.91 | -55.06 | -161.83 |
2、根据上表近三年项目收益情况,公司的调峰业务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
(1)京科项目已于2023年一季度运营期到期,故2023年收益下降。
(2)阜新项目运营良好,收益波动不大。
(3)大板项目存在相关政策变化,收益逐年亏损,已计提相应资产减值。
(4)大连泰山项目正常运营,且收益逐年上升。
综上,公司持有的调峰项目除大板项目外,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减值的情形。
(5)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涉及调峰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如是,说明相关资产的减值测试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内蒙大板电蓄热灵活性调峰改造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价值906,729.00元,已在该项目资产评估时做相应考虑。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涉及调峰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相关资产的减值,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了解灵活性调峰项目的业务模式、结算方式,检查与调峰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取得并核对电厂与公司的调峰结算资料。
2、实施监盘程序,关注调峰资产的存在和资产状况。
3、结合公开信息查询,了解调峰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4、访谈东北能监局及大板电厂,了解调峰业务双机核准的进展情况。
5、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与外部评估专家沟通并复核调峰资产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关键假设和关键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核查结论:
1、近三年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本期计提减值的原因合理,减值计提充分。核查未发现前期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发现前期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减值的情形。
3.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34亿元、6.84亿元、5.81亿元,营业成本为4.93亿元、5.02亿元、4.6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3亿元、7.31亿元、8.74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45亿元、4.89亿元、7.12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货款回收、采购及费用支付等,逐年分析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性;
(2)说明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长且远高于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
(3)核查近三年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经营活动现金往来,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结合货款回收、采购及费用支付等,逐年分析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性。
公司回复:
1、近三年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金额 | 58,077.76 | 68,402.67 | 63,447.5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439.23 | 73,140.16 | 52,330.76 |
公司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系:
(1)收入中存在按净额确认,但应收账款全额计算;
(2)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回款时间与收入确认存在时间差异,且客户因资金等问题存在拖欠货款等情形,因此收款与收入不完全匹配。
2、近三年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成本 | 46,275.50 | 50,232.19 | 49,269.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207.05 | 48,900.07 | 24,524.94 |
(1)近三年单笔1000万元以上大额采购付款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付款时间 | 支付金额 (元) | 到货时间 |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合同取消退回预付的情况 |
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 | 光伏组件采购 | 2023/03-2023/07 | 24,591,996.00 | 2023.03、2023.04、2023.07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0-31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新城开发区 股权结构:郭万东60.0806% | 否 |
青岛安米利商贸有限公司 | N型硅片、P和N型电池片 | 2022/10/31 | 10,000,000.00 | 未到货 |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9-10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中川路三号404室 股权结构:贾雪彤100% | 是 |
2022/11/22 | 30,000,000.00 | |||||
江苏拓正茂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单晶硅片 | 2023/4/27 | 28,000,000.00 | 未到货 | 注册资本:9,429万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9,42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2-28 注册地址:沛县杨屯镇昭阳大道1号杨屯写字楼院内 股权结构:候志山42.65193%,杨权35.69838% | 是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双面单晶P型光伏组件 | 2023/12/21 | 21,520,215.20 | 2023/12/31 | 注册资本:261697.5364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6856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8-07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 否 |
2023/12/30 | 50,372,423.84 | 2023/12/31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付款时间 | 支付金额 (元) | 到货时间 |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合同取消退回预付的情况 |
61.73333% | ||||||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HJT双玻组件 | 2023/12/29 | 15,000,000.00 | 2023年12月到货 | 注册资本:150,848.04万(元) 实缴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11-05 注册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西路110号 股权结构: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 否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灵活性调峰项目 | 2021/07 | 13,000,000.00 | 2021.1-2021.3 | 注册资本:349985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34998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01-08 注册地址:阜新市太平区火电街10号 股权结构: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100% | 否 |
2021/08 | 10,000,000.00 | 2021.1-2021.3 | ||||
2022/05 | 19,246,041.24 | 2022.1-2022.3 | ||||
2022/06 | 19,000,000.00 | 2022.1-2022.3 | ||||
2022/06 | 11,218,325.34 | 2022.1-2022.3 | ||||
2023/03/27 | 14,700,000.00 | 2022年11月、12月 | 否 | |||
2023/06/28 | 14,815,369.67 | 2023年1月 | ||||
2023/06/30 | 47,742,937.64 | 2023年2月 | ||||
2023/08/16 | 12,693,685.33 | 2023年3月 | ||||
安徽云开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高压开关柜(KYN28A-12)、低压开关柜(GCS)、汇流箱(XRM) | 2022/06 | 14,700,000.00 | 2022年6月 |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11-08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万联路31号 股权结构:安徽风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否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内容 | 付款时间 | 支付金额 (元) | 到货时间 |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合同取消退回预付的情况 |
67% | ||||||
大连绿能电动汽车服务有公司 | 充电模块 | 2023/12 | 15,591,000.00 | 2023年3月 |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缴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4-24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中路79号-C 股权结构:谢芳(股东) | 否 |
建发(海南)有限公司 | 太阳能电池片 | 2023/12 | 14,909,737.15 | 2023年12月 |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0-09 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221室 股权结构:建发(上海)有限公司95% | 否 |
(2)说明如下:
⑨公司营业成本包含人力成本、材料费用、制造费用,其中人力成本支出的现金流量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列示,制造费用中包含折旧摊销等非付现成本,材料费用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示。
⑨因公司给供应商付款也存在一定的账期,存在当年支付的金额中包含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账款,2023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中支付以前年度的货款约为1.36亿元。
⑨公司购买的商品或材料当年未实现收入,未转营业成本,体现在存货增加中,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在业务转型过程中增加了EPC光伏电站、充换电项目业务等,因此,库存商品和工程施工增加合计变动金额约1.85亿元。
综上,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完全匹配。
(2)说明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长且远高于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受收入净额确认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按产品分 | 2022年 | 2022年 | 净额法 | 2023年 | 2023年 | 净额法 |
应收账款余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调减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调减收入金额 |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1,925.60 | 2,288.80 | - | 2,374.51 | 7,873.83 | 13,609.29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4,736.10 | 3,192.92 | 3,962.03 | 13,728.88 | 8,093.90 | 4,333.85 |
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 | 7,033.82 | 9,166.77 | 6,574.15 | 7,713.55 | 7,047.00 | 12,234.98 |
设备配件 | 20,928.26 | 41,034.72 | - | 15,437.38 | 30,923.21 | 633.74 |
项目服务收入 | 1,758.91 | - | - | 3,001.74 | 430.09 | 1,941.86 |
其他业务 | 15,687.01 | 12,719.46 | 4,174.76 | 10,851.95 | 3,709.74 | 568.26 |
按产品分 | 2022年 | 2022年 | 净额法 | 2023年 | 2023年 | 净额法 |
应收账款余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调减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余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调减收入金额 | |
合计 | 52,069.70 | 68,402.67 | 14,710.94 | 53,108.02 | 58,077.76 | 33,321.97 |
注:应收账款包含报表列示收入金额和净额法调减收入金额以及税金。净额确认说明如下:
(1)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设备配件的净额确认主要是因为相关销售中包含贸易收入,按收入准则要求贸易收入净额确认。
(2)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净额确认主要系阜新和大连泰山调峰项目结算中包含了电费,收入确认中是扣除电费后的净额确认的。
(3)2023年净额确认的前五名客户及其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内容 | 确认应收金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净额调减收入金额 | 已收款金额 |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金额 | 已支付金额 |
1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 | 17,889.72 | 4,595.42 | 11,538.60 | 17,889.72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012.02 | 12,539.28 |
2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8,618.42 | 69.37 | 7,533.70 | 8,384.43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434.69 | 8,434.69 |
3 | 大连罗宾森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4,727.99 | 1,080.53 | 3,103.53 | 2,488.35 | 大连绿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546.25 | 2,546.25 |
贵州睿投科技有限公司 | 438.74 | 438.74 | |||||||
4 | 安徽风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销售 | 3,105.23 | 223.21 | 2,187.35 | 2,203.62 | 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 | 2,459.20 | 2,459.20 |
5 | 镇江市阳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 | 2,205.59 | 186.52 | 1,792.85 | 1,764.00 | 合桥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57.37 | 57.37 |
常熟阿特斯阳光 | 730.96 | 730.96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业务内容 | 确认应收金额 | 报表列示收入金额 | 净额调减收入金额 | 已收款金额 | 主要供应商 | 应付账款金额 | 已支付金额 |
品销售及工程项目服务收入 |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江苏启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5.11 | 344.25 |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1.98 | 1.98 | |||||||
江苏晶茂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786.21 | 548.10 | |||||||
合计 | 36,546.94 | 6,155.05 | 26,156.03 | 32,730.12 | 28,872.53 | 28,100.82 |
2、受跨期回款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金额 |
收到2023年确认收入收到的现金 | 54,938.28 |
收到2023年以前年度确认收入收到的现金 | 32,500.95 |
合计金额 | 87,439.23 |
综上,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长且远高于本年度营业收入,主要原因:
(1)受收入确认净额核算的影响,收入金额与实际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差异,因此实收到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高于营业收入;
(2)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账期与收入确认存在时间差异,存在跨期收款,2023年度收到以前年度较多的应收账款。
(3)核查近三年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经营活动现金往来,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往来,存在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000
万元,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800万元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供应商 | 业务内容 | 付款日期 | 实际占用金额 | 资金占用方 |
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玖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组件生产线设备 | 2022/9/19 | 1,120.20 | 江苏铭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79.80 | 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安米利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电池片 | 2022/10/31 | 4000.00 | 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拓正茂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硅片 | 2023/4/27 | 300.00 | 江苏天佑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2,500.00 | 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
合计 | 8,800.00 |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了解近三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上涨幅度较大及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长且远高于本年度营业收入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2、获取各单位单体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现金流量表进行核对测试,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现金流量表主表与补充资料、现金流量表与财务报表附注之间勾稽关系。
3、获取公司编制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检查资金往来相关支撑资料。
4、获取公司往来明细账,对大额往来发生额进行抽样,核查公司大额资金的收付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商业实质。
核查结论:
核查情况与公司说明未见重大差异。
4.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5.31亿元,期初账面余额5.21
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请你公司:
(1)按照业务板块说明近两年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名称、合作时间、是否为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及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否逾期、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按照业务板块说明近两年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名称、合作时间、是否为关联方、销售产品数量及金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否逾期、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结合其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前五名应收账款分析
(1)智能制造板块前五名应收账款分析
⑨2023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 | 16,864,424.16 | 3.18% | 262,004.66 |
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2,776,029.05 | 2.41% | 5,865,949.05 |
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 9,761,691.77 | 1.84% | 972,611.52 |
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 7,952,233.24 | 1.50% | 64,237.72 |
盐城市大丰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7,941,449.62 | 1.50% | 39,707.25 |
合计 | 55,295,827.84 | 10.41% | 7,204,510.20 |
⑨2022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7,815,922.37 | 5.34% | 150,813.09 |
江苏天合储能有限公司 | 24,133,025.07 | 4.63% | 121,001.77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6,533,499.75 | 3.18% | 124,414.15 |
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3,541,997.05 | 2.60% | 3,097,167.29 |
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 13,260,696.95 | 2.55% | 182,133.85 |
合计 | 95,285,141.19 | 18.30% | 3,675,530.15 |
(2)智能制造板块2023年应收账款前五名分析:
①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2年12月 | 设备配件 | 5.42 | 1-2年 | 5.42 | 1.63 | 5.42 | 质保金 |
2023年1月 | 设备配件 | 5,742,051.60 | 1年以内 | 5,742,051.60 | 114,841.03 | 5,742,051.60 | 逾期欠款 |
2023年1月 | 设备配件 | 6,103,344.02 | 1年以内 | 6,103,344.02 | 122,066.88 | 2,557,942.98 | 逾期欠款 |
2023年11月 | 设备配件 | 4,081,200.00 | 未逾期 | 20,406.00 | 账期内货款 | ||
2023年12月 | 设备配件 | 919,392.00 | 未逾期 | 4,596.96 | 账期内货款 | ||
2023年12月 | 设备配件 | 18,431.12 | 未逾期 | 92.16 | 账期内货款 | ||
合计 | 16,864,424.16 | 11,845,401.04 | 262,004.66 | 8,300,000.00 | - |
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期后回款良好。
②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2年12月 | 湿化学设备 | 832,000.00 | 1年以内 | 832,000.00 | 41,600.00 | 质保金 | |
2021年12月 | 湿化学设备 | 6,514,000.00 | 1-2年 | 6,514,000.00 | 1,954,200.00 | 逾期欠款 | |
2020年12月 | 湿化学设备 | 3,466,400.00 | 2-3年 | 3,466,400.00 | 1,906,520.00 | 逾期欠款 | |
2019年12月 | 湿化学设备 | 1,963,629.05 | 3-4年 | 1,963,629.05 | 1,963,629.05 | 逾期欠款 | |
合计 | 12,776,029.05 | 12,776,029.05 | 5,865,949.05 |
苏州瑞客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经营,逾期款项公司正在协商催收中。
⑨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2年12月 | 设备配件 | 2,965,979.01 | 1-2年 | 2,965,979.01 | 889,793.70 | 2,965,979.01 | 逾期欠款 |
2023年9月 | 设备配件 | 3,255,950.18 | 1年以内 | 3,255,950.18 | 65,119.00 | 3,255,950.18 | 逾期欠款 |
2023年12月 | 设备配件 | 3,539,762.58 | 未逾期 | 17,698.82 | 1,628,410.69 | 账期内货款 | |
合计 | 9,761,691.77 | 6,221,929.19 | 972,611.52 | 7,850,339.88 | - |
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期后回款良好。
④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2年11月 | 设备配件 | 1,631,770.63 | 1年以内 | 1,631,770.63 | 32,635.41 | 1,631,770.63 | 逾期欠款 |
2023年12月 | 设备配件 | 6,320,462.61 | 未逾期 | 31,602.31 | 5,253,847.76 | 账期内货款 | |
合计 | 7,952,233.24 | 1,631,770.63 | 64,237.72 | 6,885,618.39 |
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期后回款良好。
⑤盐城市大丰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3年12月 | 电池架 | 7,941,449.62 | 未逾期 | 7,941,449.62 | 39,707.25 | 7,941,449.62 | |
合计 | 7,941,449.62 | 7,941,449.62 | 39,707.25 | 7,941,449.62 |
盐城市大丰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期后已全部回款。
(3)新能源板块前五名应收账款分析:
①2023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2,206,129.71 | 9.83% | 1,566,183.89 |
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1,074,292.66 | 7.73% | 11,068,323.64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25,651,803.41 | 4.83% | 25,651,803.41 |
大连罗宾森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 24,396,380.00 | 4.59% | 417,007.78 |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3,027,417.32 | 4.34% | 115,137.09 |
合计 | 166,356,023.10 | 31.32% | 38,818,455.81 |
⑨2022年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8,814,100.38 | 9.37% | 777,174.98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6,641,207.72 | 8.96% | 1,399,236.23 |
沈阳恒久安泰环保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5.19% | 2,700,000.00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25,651,803.41 | 4.93% | 25,651,803.41 |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 17,803,900.00 | 3.42% | 639,227.00 |
合计 | 165,911,011.51 | 31.86% | 31,167,441.62 |
(4)新能源板块2023年应收账款前五名分析:
①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 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3年12月 | 灵活性调峰技术服务 | 52,206,129.71 | 未逾期 | 1,566,183.89 | 52,206,129.71 |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 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合计 | 52,206,129.71 | - | 1,566,183.89 | 52,206,129.71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逾期金额,期后已全部回款。
②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 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2年6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9,375.00 | 未逾期 | 46.88 | 质保金 | ||
2022年9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20,000.00 | 未逾期 | 100.00 | 质保金 | ||
2022年9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413,710.00 | 1-2年 | 413,710.00 | 124,113.00 | 413,710.00 | |
2022年11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2,645,325.00 | 1-2年 | 2,645,325.00 | 793,597.50 | 2,232,475.42 | 逾期欠款 |
2022年12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33,585,246.61 | 1-2年 | 33,585,246.61 | 10,075,573.98 | 逾期欠款 | |
2022年12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951,688.13 | 1年以内 | 951,688.13 | 19,033.76 | 逾期欠款 | |
2023年1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11,635.29 | 未逾期 | 58.18 | 质保金 | ||
2023年1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46,541.16 | 1年以内 | 46,541.16 | 930.82 | 逾期欠款 | |
2023年4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3,405.26 | 未逾期 | 17.03 | 质保金 | ||
2023年4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13,621.06 | 1年以内 | 13,621.06 | 272.42 | 逾期欠款 | |
2023年9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171,750.00 | 1年以内 | 171,750.00 | 3,435.00 | 逾期欠款 | |
2023年10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549,000.00 | 1年以内 | 549,000.00 | 10,980.00 | 逾期欠款 | |
2023年12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859,655.20 | 未逾期 | 4,298.27 | 质保金 | ||
2023年12月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销售 | 1,793,339.95 | 1年以内 | 1,793,339.95 | 35,866.80 | 逾期欠款 | |
合计 | 41,074,292.66 | 40,170,221.90 | 11,068,323.64 | 2,646,185.42 | - |
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宝馨科技联营企业,因经营不达预期,影响回款进度。我司正积极帮助其优化业务,提升项目公司收益。目前相关业务在推进中,预计回款风险可控。
⑨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 金额 | 逾期 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未收回原因 |
2015年11月 | 蓄热水塔 | 5,552,526.63 | 5年 | 5,552,526.63 | 5,552,526.63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2015年12月 | 蓄热罐 | 6,308,932.56 | 5年 | 6,308,932.56 | 6,308,932.56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2015年12月 | 12KW锅炉 | 11,417,477.60 | 5年 | 11,417,477.60 | 11,417,477.60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2016年12月 | 配件 | 5,508.20 | 4-5年 | 5,508.20 | 5,508.20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2016年12月 | 锅炉控制柜 | 696,277.14 | 4-5年 | 696,277.14 | 696,277.14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系统柜 | 239,273.28 | 4-5年 | 239,273.28 | 239,273.28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
2017年12月 | 备品备件 | 1,431,808.00 | 3-4年 | 1,431,808.00 | 1,431,808.00 | 严重亏损,资不抵债 |
合计 | 25,651,803.41 | - | 25,651,803.41 | 25,651,803.41 |
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已申请破产且本公司已申报相应债权,存在回款风险,公司已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④大连罗宾森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3年3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4,727,988.00 | 未逾期 | 23,639.94 | 质保金 |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3年3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19,668,392.00 | 1年以内 | 19,668,392.00 | 393,367.84 | 2,000,000.00 | 逾期欠款 |
合计 | 24,396,380.00 | 19,668,392.00 | 417,007.78 | 2,000,000.00 |
大连罗宾森为专业生产充电桩企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期后陆续回款,预计无法回款的风险较低。
⑤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形成时间 | 交易内容 | 应收账款金额 | 逾期 账龄 | 逾期金额 | 坏账准备 | 期后回款 | 说明 |
2023年9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3,029,465.65 | 未逾期 | 15,147.33 | 3,029,465.65 | ||
2023年10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4,588,671.66 | 未逾期 | 22,943.36 | 4,588,671.66 | ||
2023年11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5,232,458.75 | 未逾期 | 26,162.29 | 5,232,458.75 | ||
2023年12月 | 充换电桩配套产品销售 | 10,176,821.26 | 未逾期 | 50,884.11 | 8,598,886.23 | ||
合计 | 23,027,417.32 | 115,137.09 | 21,449,482.29 |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应收款,期后回款良好。
综上说明:
(1)应收账款前五名中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其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除上海阿帕尼电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申请破产且本公司已申报相应债权,存在回款风险,公司已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外,其他各家资信情况良好,且应收账款账龄账期多数在一年以内、1-2年,公司已对交易方进行催收,对
方也在积极筹措资金陆续付款,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及公司获取的客户资信信息,未发现上述公司应收款项存在特别减值风险,故按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公司回复: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1)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①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 | 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业务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逾期)账龄计算方法:公司自销售款项约定的客户付款日开始计算应收账款逾期账龄,每满12个月为1年,不足1年仍按1年计算。 |
应收账款组合2 | 充换电桩及配套产品业务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组合3 | 工程项目服务业务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组合4 | 设备配件业务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组合5 | 灵活性调峰业务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组合6 | 其他业务应收账款 | |
应收账款组合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整理如下:
证券简称 | 计提方式 | 具体内容 |
通润装备 | 预期信用损失 | 1、应收账款——金属制品业境外业务、金属制品业境内业务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春兴精工 | 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 |
证券简称 | 计提方式 | 具体内容 |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计算方法:应收账款账龄计算方法:公司应收账款自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开始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每满12个月为1年,按期末未核销的应收账款统计账龄,不足1年仍按1年计算。 | ||
科达利 | 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 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祥鑫科技 | 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 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瑞玛精密 | 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华亚智能 | 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143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对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科森科技 | 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 |
证券简称 | 计提方式 | 具体内容 |
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利通电子 | 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002150 | 通润装备 | 10.61% | 8.12% | 6.97% |
002547 | 春兴精工 | 36.58% | 29.14% | 29.19% |
002850 | 科达利 | 5.56% | 5.74% | 7.10% |
002965 | 祥鑫科技 | 5.62% | 5.67% | 5.66% |
002976 | 瑞玛精密 | 5.50% | 5.64% | 5.04% |
003043 | 华亚智能 | 8.73% | 7.45% | 6.40% |
603626 | 科森科技 | 5.31% | 4.29% | 3.54% |
603629 | 利通电子 | 6.37% | 6.30% | 5.29% |
平均数 | 10.54% | 9.04% | 8.65% | |
002514 | 宝馨科技 | 15.76% | 13.97% | 18.66%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水平,主要系由于受客户逾期付款等情况导致信用风险加大,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较高所致。
公司管理层已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业务结构,同时,公司将注重对下游客户的选择,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以适应行业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合理,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
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算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考虑业务、行业和客户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实际应收账款坏账发生金额和情况,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周转率等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获取主要销售合同样本,了解业务模式及客户信用政策,复核应收账款逾期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4、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检查期后回款,评价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通过执行重新计算等程序,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6、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情况。
核查结论:
核查未发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6.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05亿元,较期初余额增长340.73%,其中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账面余额4.47亿元,期初账面余额0.57亿元。2022年至2023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累计支出11.48亿元。公司在前期披露的信息中均表示在怀远投资的一期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将于2023年内投产。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当前推进的重点工程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背景、项目预算、施工进度、资金投入、预计完成时间、预计生产效益等,如存在项目进展不及预期,请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
(2)分别说明近两年在建工程相关的前十大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双方约定的货物交付时间及实际支付时间,是否存在货物长期未交付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支付后退回的情形;
(3)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的合理性,交易对方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4)结合光伏行业政策、发展趋势、产能释放和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说明公司当前推进的重点工程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背景、项目预算、施工进度、资金投入、预计完成时间、预计生产效益等,如存在项目进展不及预期,请说明进展缓慢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当前推进的重点工程项目为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建设背景 | 公司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 |
项目预算 | 13亿元 |
开工时间 | 2022年8月末 |
施工进度 | 项目各个建筑主体及厂区道路绿化均已施工完成,生产厂房机电配套安装工程已基本结束,电池产线(600MW)及组件产线(1GW)设备已安装,正进行调试工作。废水站、硅烷站和特气站设备均在安装中即将具备投产条件。相关配套设施也在逐步完善中,其中宿舍楼和办公楼也已进入内部装修收尾阶段。 |
资金投入 | 截至2023年末已投入资金8.09亿元 |
预计完成时间 | 第一条电池产线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投入试生产;光伏组件产线于今年陆续投入试生产。 |
预计生产效益 | 预计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
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 | 1.由于光伏HJT技术发生升级,从单面微晶升级到双面微晶技术,效率提升0.5%-1%。为了能使用最新技术,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对设备布局、设施管道和负载进行了重新设计,致施工周期延误。 2.基于光伏行业市场供需关系的逆转,公司放缓项目投资进度。 |
(2)分别说明近两年在建工程相关的前十大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为新增供应商,双方约定的货物交付时间及实际支付时间,是否存在货物长期未交付的情形,是否存在资金支付后退回的情形。公司回复:
(一)公司近两年前十名供应商主要为投建光伏产业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供应商,自项目开始建设初期即开始合作,前十大支付对象详细情况:
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1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 2022年7、8、9、12月 | 56,061.35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3-14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号4301室 持股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 | 否 |
2 |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 2022年10-12月 | 5,441.19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4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2-25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522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 | 否 |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3 | 苏州柳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11月 | 1,688.67 | 2022年10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168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6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10-25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夏庄路88号 股权结构:深圳市柳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1.6% | 否 |
4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5、6、8、9月 | 1,345.50 | 2022年8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55512.802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210.5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2-12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股权结构: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54% | 否 |
5 | 湖南湘江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大板电蓄热灵活性调峰改造项目 | 2022年3-5月、8-12月 | 1,326.43 | 2020年10月已正式运营 | 注册资本:1518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1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08-24 注册地址:娄底市经济开发区太和工业园太和路6号 股权结构:陈光阳 97.1542% | 否 |
6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11月 | 556.50 | 2023年1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13859.308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5666.666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8-30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 股权结构:李义升 36.09% | 否 |
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 国家电投阜新发电灵活性调峰改造项目 | 2022年1、12月 | 350.00 | 2018年2月已正式运营 |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7569.7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07-17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459号鸿意地产大厦B座 股权结构: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 | 否 |
序号 | 供应商 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8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11月 | 264.00 | 2023年1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31443.309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44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2-01 注册地址:无锡新吴区新华路3号 股权结构:葛志勇 27.20% | 否 |
9 | 中山市君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8月 | 225.40 | 2023年10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10-26 注册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环茂二路13号1-5层、7层 股权结构:中山市金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 否 |
10 | 广东良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及配套项目 | 2022年1、4、7、10月 | 182.40 | 2021年11月已完工 |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2-29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颐和山庄颐和中心1017房 股权结构:上海腾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孙国良 33.75% | 否 |
合 计 | 67,441.45 |
2、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股权结构、注册地、注册及实缴资本)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2GW 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 | 2023年8、12月 | 13,550.10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2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08-22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东路110号 股权结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 详见“(二)重点工程项目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股权结构、注册地、注册及实缴资本)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光伏异质结电池、2GW 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 | 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 | 说明” | |||||
2 | 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2-13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702 股权结构:上海卫境科技有限公司 100% | |||||
3 |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 2023年1、3-11月 | 9,532.33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4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2-25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522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0% | 否 |
4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6、7、9、10月 | 6,089.60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3-14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号4301室 持股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100% | 否 | |
5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泰山智能调峰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 2023年1、3、6、7月 | 2,195.85 | 2021年11月已正式运营 | 注册资本:8431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8431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03-17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股权结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00% | 否 |
6 | 内蒙古君哲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023年12月 | 971.85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16-06-22 | 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结算/交货情况 | 供应商基本情况(股权结构、注册地、注册及实缴资本) | 是否存在资金退回 |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闻都城市广场综合商业7号楼2001-2004号、2020-2021号 股权结构:张利霞 51% | |||||||
7 | 苏州鑫万甄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2023年12月 | 948.64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20-09-25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池路85号旺思楼506-1室 股权结构:王本新 100% | 否 |
8 | 江苏恒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其他工程项目 | 2023年3、6、8-12月 | 703.21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成立日期:2021-11-24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科创大道9号A2栋405-14室 股权结构:新鼎新(南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00% | 否 |
9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3年1、8、10月 | 556.50 | 2023年1月已到货 | 注册资本:13859.3088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5666.666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8-30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 股权结构:李义升 36.09% | 否 |
10 | 河南途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充电站项目 | 2023年12月 | 485.00 | 按工程进度结算 |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成立日期:2021-05-10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办事处圃田泽路与美秀路交叉口尚景华园22号楼商业4层001号 股权结构:张鹏 51% | 否 |
(二)重点工程项目情况说明:
1、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项目背景:2022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投资总额约16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3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内容为2GW光伏电池及2GW光伏组件、新能源高端装备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制造等。2022年6月27日公司与怀远县政府指定平台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安徽宝馨光能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公司持股70%,安徽大禹持股30%,安徽宝馨光能于2022年6月29日成立,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实缴注册资本金10亿元。
合同方1: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交易内容
公司与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核”)就安徽宝馨光能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于2022年7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南京中核作为本项目工艺设备及机电工程总包方,为公司提供2GW异质结电池+2GW异质结组件项目工艺设备及厂房内机电工程服务,合同暂定价为155,052.78万元,主要包括一期2GW电池设备及2GW组件设备采购及安装费125,840.88万元及机电工程服务费等。2023年5月,公司与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补充备忘录,约定合同总价由155,052.78万元变更为149,025.88万元。
(2)合同约定结算方式
1)一期电池片车间及组件车间设备采购及安装费(人民币:125,840.88万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15%,合同签订第45天时付设备进度款30%,设备发货前付40%,调试验收完成付10%,余下5%质保金一年后付。 2)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即动力系统、废气工程、特气化学品工程、废水工程、纯水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16,597.34万元付款方式:①预付款:备忘录签订后10日内支付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的10%;②进度款:预付款申请后1个月,乙方根据本备忘录附件一所述工程承包范围与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署的,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书,经甲方确认按照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均已签署后,支付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的15%;如未完成,根据合同实际签署进度支付已签署部分对应的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的15%;③进度款:第一笔进度款申请后1个月,乙方根据机电设备进场计划提交支付申请书,机电设备进场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的20%。④竣工验收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采购款的90%。⑤结算款:工程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结算金额的95%;⑥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1年质保保函后付清。
3)一期电池车间、组件车间及公用工程(即动力系统、废气工程、特气化学品工程、废水工程、纯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公用工程机电设备设计费6,587.66万元付款方式:①甲方支付给乙方上述工程机电设备设计及建安费的10%作为预付款;②按设计费及建安费每月审定产值的 70%支付进度款,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设计及建安费合同额的 90%。④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14天内,付至设计及建安结算总价的97%。⑤合同设计及建安费结算总价的3%为质量保修金,乙方向甲方提交质保保函后付清。
(3)截至2024年一季度已付款情况
付款时间 | 实付金额(万元) | 付款内容 |
2022年7月 | 18,876.13 |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15%、按设备 |
付款时间 | 实付金额(万元) | 付款内容 |
2022年8月 | 10,000.00 | 订制支付进度款 |
2022年9月 | 7,500.00 | |
2022年12月 | 19,685.22 | |
2023年6月 | 2,500.00 | |
2023年7月 | 2,489.60 | |
2023年9月 | 500.00 | |
2023年10月 | 600.00 | |
2024年2月 | 200.00 | |
2024年3月 | 600.00 | |
合计 | 62,950.96 |
(4)项目工程目前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原计划投资2GW异质结电池+2GW异质结组件产线,项目于2022年8月底正式开工,原计划于2023年5月底调试出片。2023年1月开始,光伏行业的供需关系逆转,产能明显供大于求,多晶硅从300元/公斤的顶点迅速下跌到2023年底的60~70元/公斤,组件也从1.8~1.9元/瓦下跌到2023年底的1元/瓦左右。同时异质结由单面微晶体技术转向双面微晶技术(该技术可提升电池效率0.3%~0.5%),异质结各项降本技术尚未达到比Topcon具有成本优势的拐点。
综合上述市场因素,公司原计划投入2GW异质结电池产线及2GW异质结组件产线,暂先投入1GW电池+2GW组件,而将预付南京中核的工艺设备款5.6亿元,相应调整为现项目工艺设备及机电工程进度款。后期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逐步推进项目投资。
合同方2: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交易内容
公司与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宝原”)就安徽宝馨光能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于2022年9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核宝原作为安徽宝馨光能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工程建设总包方,工程承包范围主要为施
工图纸列示的全部内容(除各车间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池车间及组装车间通风工程外建筑、水电安装、装修、消防,场区室外道路、雨污水、消防、绿化、水电配套等工程)。
(2)合同约定结算方式
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钢结构或装配式结构按照制作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钢结构或装配式结构制作合同签订后7天。2)当月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90%,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成,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承包人开具的1年质保保函后付清。
(3)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付款情况
付款时间 | 实付金额(万元) | 付款内容 |
2022年10月 | 1,268.80 | 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30%,按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 |
2022年11月 | 3,172.39 | |
2022年12月 | 1,000.00 | |
2023年1月 | 3,349.79 | |
2023年3月 | 200.00 | |
2023年4月 | 1,535.71 | |
2023年5月 | 1,952.69 | |
2023年7月 | 700.00 | |
2023年8月 | 914.15 | |
2023年9月 | 500.00 | |
2023年10月 | 200.00 | |
2023年11月 | 180.00 | |
2024年2月 | 380.00 | |
合计 | 15,353.53 |
(4)截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电池车间和组件车间主体已全部完工,基础水电也已具备投产条件。办公楼、宿舍楼主体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室内精装修和电缆铺设。各类生产配套辅房主体及基础水电消防等工程均已完工。厂内道路已浇筑完成并贯通,绿化工程也已跟进
铺设完成。截止2024年3月31日,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与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累计结算产值为52,875.06万元,与中核宝原累计已结算产值为20,344.93万元。预计该项目第一条电池产线于2024年三季度投入试生产,光伏组件产线于今年陆续投入试生产。
2、内蒙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2GW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光伏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
(1)项目背景
公司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产业链的布局。公司与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合作方”)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 2GW 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 光伏异质结电池、2GW 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8.60 亿元人民币。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指定的平台公司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诚园绿能”)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股权投资协”), 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设立登记。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上投资方案。
(2)合同签订与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通过招标代理商确定了该项目总包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同时,中能建按照其内部的招投标流程,确定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风神”)等下游供应商。上述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签署后,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由内蒙古宝馨绿能子公司向中能建支付32,500.00万元,中能建向下游分包方支付合计31,250.15万元,剩余
1,249.85万元为中能建用于支付项目相关费用。
公司与中能建签订合同金额为14.5亿元,公司提供部分预付款,中能建作为总包方需承担部分垫资需求。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能建因自身原因预计将无法履行垫资需求,经双方协商后,内蒙古宝馨于2023年11月与中能建签署《总包合同解除协议》,中能建与下游分包方合同也同步解除。根据解除协议,中能建退还内蒙古宝馨1,249.85万元,已支付下游分包方31,250.15万元,由项目新承接方与下游分包方根据已履行的合同进度协商解决。
为不影响项目进展,内蒙古宝馨于2023年12月经过招标与上海风神签署《2GW异质结组件设备及配套附属机电工程承包合同》(下称“重新发包合同”),合同总金额28,410.22万元,承包范围为2GW异质结组件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工程。重新发包合同中,工程和设备范围均有所缩减,由原来2GW切片、2GW异质结电池、2GW异质结组件生产线、中水回用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机电安装总承包工程,缩减为2GW异质结组件设备及配套附属机电工程。主要因电池及切片均需要废水处理,由于地方环保政策要求污水零排放,废水站需要增加中水回用、蒸发结晶等工艺及设备,对投资、废水处理成本均有所影响,目前测算废水站土建投资增加约4000万、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增加约5300万、废水处理成本增加约25元/吨。故针对废水站的投资主体、建设方案、运营方案、政策优惠等,还在与地方政府协商中。受制于废水站土建工程暂未施工的影响,本次重新发包合同范围,暂不包括2GW切片、2GW电池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机电安装工程。
内蒙古宝馨根据重新发包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经上海风神与中能建下游分包商多方核算后,于2023年12月和上海风神签署《退款协议》,约定由上海风神向内蒙古宝馨退还18,089.48万元,剩余13,160.67万元作为重新发包合同项下内蒙古宝馨应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蒙古宝馨已收到中能建退款1,249.85万,收到上海风神退款17,700.05万元,公司实际支付给上海风神项目预付款13,550.10万元。
(3)截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内蒙古绿能就该合同向上海风神累计支付工程设备款13,550.10万元。该项目组件设备累计到货金额1,182.90万元(含税),机电安装设备累计到货金额797.88万元(含税),机电安装部分累计产值728.62万元(含税),对应在建工程入账2,421.36万元(不含税),上海风神已开票4,687.2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内蒙古绿能预付上海风神工程设备款10,589.50万元,列报其他非流动资产。上述产值已经内蒙古绿能、上海风神双方确认,监理单位审核。该项目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组件线2GW进入调试状态。
(3)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的合理性,交易对方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公司回复:
1、2021至2023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近三年大额付款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大额现金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1 | 厦门澔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 | 361.59 | 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及配套项目(一期) | 2021年12月到货 | 竣工结算 |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4-03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建材园32号208室 股权结构:尤元军95% |
2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336.00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8月到货 | 预付20%,发货70%,安装调试5%,质保5% | 注册资本:55512.802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210.5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2-12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股权结构: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7.54% |
3 | 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2021年7月 | 318.78 | 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及配套项目(一期) | 2021年12月到货 | 竣工结算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06-21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智谷东一路99-1号505、506、507室 股权结构: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4 | 广东良实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 | 225.00 | 厦门宝麦克斯新建厂房及配套项目(一期) | 2021年11月到货 | 竣工结算 |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2-29 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颐和山庄颐和中心1017房 股权结构:上海腾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孙国良33.75% |
5 | 东莞市谊科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 | 200.00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10月到货 | 预付20%,发货70%,安装调试5%,质保5% |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7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4-22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环卫街8号1号楼101室 股权结构:张国平60% |
(2)2022年度大额现金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1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7、8、9、12月 | 56,061.35 | 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 按工程进度 | 电池与组件设备,以及机电工程均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 |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3-14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号4301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司 100% | |||||||
2 |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 2022年10-12月 | 5,441.19 | 按工程进度 | ①当月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80%,②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90%,③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④收到开具的1年质保保函后付清质保金 |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4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2-25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522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 | |
3 |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7月 | 5,035.00 | 购置土地 | 2022年8月结算 | 现款结算 |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7号 股权结构:怀远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00% |
4 | 苏州柳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 | 1,688.67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10月已到货 | 主体设备到厂验收后80%,设备调试合格后支付10%,质保10% | 注册资本:168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6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10-25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夏庄路88号 股权结构:深圳市柳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1.6%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5 |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5、6、8、9月 | 1,099.50 | 设备安装工程 | 2022年8月已到货 | 预付20%,发货70%,安装调试5%,质保5% | 注册资本:55512.8024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5210.5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02-12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股权结构: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7.54% |
(3)2023年度大额现金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1 | 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8、12月 | 13,550.10 | 内蒙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2GW 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 光伏异质结电池、2GW 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 | 按工程进度 | 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2-13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702 股权结构:上海卫境科技有限公司1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2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6-7、9-10月 | 6,089.60 | 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 按工程进度 | 电池与组件设备,以及机电工程均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 |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3-14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号4301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 |
3 | 安徽中核宝原建设有限公司 | 2023年1、3-5、7-11月 | 5,882.33 | 按工程进度 | ①当月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80%,②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费用的90%,③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 支付至审定价的97%,④收到开具的1年质保保函后付清质保金 |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64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12-25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经济开发区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522室 股权结构:中核(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0% | |
4 | 内蒙古君哲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971.85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按工程进度 | 发包方应在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文件后的30天内给该项目承包方付款。 |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16-06-2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闻都城市广场综合商业7号楼2001号、2002号、2003号、2004号、2020号、2021号 股权结构:张利霞 5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付款内容 | 结算/交货情况 | 结算条款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5 | 苏州鑫万甄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948.64 |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按工程进度 | 款到发货,买方支付货款后,卖方按买方书面通知的交货时间完成交货。买方付款后,卖方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20-09-25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池路85号旺思楼506-1室 股权结构:王本新 100% |
根据上述表格所列示,公司大额现金支出为在建工程项目及外购固定资产正常采购业务所致,大额现金支出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查询供应商基本情况,上述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与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4)结合光伏行业政策、发展趋势、产能释放和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无法消化的风险,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公司回复:
1、光伏行业政策、发展趋势、产能释放和价格变动情况
中国政府对光伏行业的政策支持从未间断,从2003年至今,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优惠税收、优先购电等,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这些政策为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2022年和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链主要制造环节的产能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2023年前10个月,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速分别为86%、79%、74%、72%,显示出产能的大幅提升。产能过剩造成2023年光伏产业链的价格经历了大幅下降。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端价格的跌幅分别为66.91%、48.66%、55.00%和53.75%。价格的大幅下降可能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压力。行业发展趋势:光伏行业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都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2023年光伏新增装机实现了75%的增长,2024年预计仍有30%的增长,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降低,光伏发电已成为越来越实惠的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2、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无法消化的风险,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结合上述分析,虽然光伏行业的产能在快速增长,但考虑到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强烈需求以及中国政府的政策支持,落后的Perc产能逐步退出,特别是公司的HJT技术路线是新一代电池技术,随着HJT的成本大幅下降,性价比和市占率将快速提升,公司一期仅安排2GW,可预测订单足以消化产能,出现产能过剩无法消化的风险较
低。HJT做为新一代技术,未来3-5年内设备减值可能性不大,且公司会根据行业和市场行情进行灵活的产能管理策略,逐步增加HJT电池线。因此,经核查,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查阅公司公告、在建工程项目立项、备案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的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了解工程项目建设背景、项目预算等基本信息,检查重要工程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合同条款,核查合同签订流程是否符合公司审批流程,合同款项支付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支付审批是否符合公司审批权限。
3、实地勘察相关在建工程,实施监盘程序,核查长期资产的真实性,结合期后工程进度、设备到货情况,关注工程进度合理性。
4、检查本期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大额增减变动,获取并核查相关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发票、工程结算单、到货验收资料等支持性文件。
5、了解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施工进度情况、累计资金投入情况、工期进度情况等,了解工期滞后的具体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
6、访谈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商,了解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工程管理情况、项目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差异的原因,通过访谈程序关注资金支付的实际去向,是否流向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7、获取近两年在建工程相关的前十大支付对象,核查公开信息,关注其股权结构,核查相关单位是否与宝馨科技、宝馨科技董监高、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8、查询公司公告信息,并与管理层沟通了解长期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变
动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9、访谈内蒙项目公司及工程项目原总包单位,了解工程项目总包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通过访谈程序关注资金支付的实际去向,是否流向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10、获取并核查内蒙项目公司与中能建、上海风神各自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协议,核查协议具体条款内容,获取并核查公司支付中能建预付工程设备款项的银行回单、中能建支付上海风神款项的银行回单及公司收回工程设备款项退回的银行回单。
11、获取工程项目总包单位情况说明文件,关注资金支付的实际去向,是否流向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12、获取公司说明,并查询公开信息,关注光伏行业政策、发展趋势、产能释放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公司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无法消化的风险,核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核查结论:
1、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与核查了解情况无重大偏差。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近两年在建工程相关的前十大支付对象与宝馨科技、宝馨科技董监高、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核查未发现存在货物长期未交付的情形。内蒙项目存在资金支付后退回的情形。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存在大额支出具备合理性,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未发现交易对方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核查未发现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4、核查未发现相关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
7.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17亿元,期初余额5.70亿元,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余额2.69亿元,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公司近两年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背景、预付时间、预付金额及结算周期;
(2)结合问题(1)及公司在建工程及其他资产情况等,说明近两年维持大额预
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采购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预付后退回的情况,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分别说明公司近两年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背景、预付时间、预付金额及结算周期。公司回复:
公司近两年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主要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付款对象 | 是否为关联方 | 交易背景 | 2022年末预付款余额 | 2023年末预付款余额 | 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余额 | 结算周期 |
1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安徽宝馨光能怀远2GW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工程 | 56,061.35 | 37,519.71 | 11,286.59 | 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 |
2 | 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内蒙古鄂托克旗 2GW 切片、2GW 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 | 12,069.35 | 10,589.51 | 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 | |
合计 | 56,061.35 | 49,589.06 | 21,876.10 |
(2)结合问题(1)及公司在建工程及其他资产情况等,说明近两年维持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采购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预付后退回的情况,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1、近两年维持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
(1)公司近两年在建工程及大额预付款情况
公司近两年在建工程大额预付款主要为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和内蒙古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在建工程及大额预付款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科目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 | 2022年8月 | 在建工程 | 5,742.81 | 44,560.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061.35 | 37,519.71 | ||
内蒙古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 | 2023年8月 | 在建工程 | 1,618.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69.35 | |||
合计 | 61,804.16 | 95,767.95 |
(2)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
①上表中安徽宝馨光能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预付款主要为工程设备采购款。根据问题六(一)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该项目竣工时间比预期滞后。此外,截至报告期,因厂房工程在建设中,定制的相关设备尚未交付项目现场验收,供应商亦未开具发票与公司最终结算,故尚有预付款3.76亿未结转至在建工程。预计该项目第一条电池产线于2024年三季度投入试生产;光伏组件产线于今年陆续投入试生产。
②内蒙古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因北方极端气候影响、总包方变更、项目内容变更等叠加因素影响,致施工进度滞后,预计2024年三季度组件线2GW进入调试状态。
综上,截至报告期,两个项目预付工程设备款均是正常的采购行为,基于合同约
定产生的预付款。主要因整体工程进度滞后,相关设备未能交付现场验收,未与供应商最终结算,故挂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相关安排符合商业惯例、采购定价公允、存在预付后退回的情况,相关资金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同行业迈为股份于2022年9月29日公告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中关于设备买卖合同的结算方式: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上述款项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支付。
对比迈为股份,公司预付工程设备采购款,结算方式同样按履约节点进行结算,分预付款,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款,相关安排符合行业惯例。公司通过对重大合同采用招投标、谈判方式,综合供应商的价格、产品等,最终择优成交。
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因合同变更,存在预付款退回的情形,但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详见问题六(二)重点工程项目情况说明。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近两年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预付对象的清单,核查相关单位对应合同、发票、工程结算单、到货验收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关注期后工程进度、设备到货情况,核查合同款项支付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支付审批是否符合公司审批权限。
2、核查工程项目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设备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关注了上述单位的股权结构,核查相关单位是否与宝馨科技、宝馨科技董监高、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3、查询公司公告信息,了解公司近两年维持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原因,并分析判断其合理性,关注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4、获取并核查公司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的合同签订过程性资料,关注合同定价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关注采购定价是否公允。
5、访谈内蒙项目公司及工程项目原总包单位,了解工程项目总包合同终止的具
体原因,通过访谈程序关注资金支付的实际去向,是否流向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6、获取并核查内蒙项目公司与中能建、上海风神各自双方之间的合同解除协议,核查协议具体条款内容,获取并核查公司支付中能建预付工程设备款项的银行回单、中能建支付上海风神款项的银行回单及公司收回工程设备款项退回的银行回单。
7、获取工程项目总包单位情况说明文件,关注资金支付的实际去向,是否流向宝馨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8、实地勘察在建工程,实施监盘程序,核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关注工程进度合理性。
核查结论:
1、核查未发现公司近两年大额预付工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与公司董监高、实控人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近两年维持大额预付款、长期挂账未结算的原因具备合理性,核查未发现相关安排存在不符合商业惯例、采购定价不公允的情况。
3、工程预付款存在预付退回的情况,核查未发现相关资金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10.年报显示,2023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2,775.10万元,其中收到往来款1,366.74万元;2023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8,705.82万元,其中付现费用8,266.98万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因款项错付以净额列示的0.9亿元现金收支,收到股权回购款1.3亿元,收到融资租赁款借入2.43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往来款和付现费用的发生原因、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等,并说明本期大幅增加的原因;
(2)说明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的现金收支发生具体原因和交易背景,是否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
(3)说明股权回购款产生的详细过程,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
义务(如适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报告期内融资租赁资产所涉资产明细、具体金额、交易时间、提供融资方、融资利率、期限、付款安排、还款来源等,融资租赁借入款的具体内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2)(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说明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的现金收支发生具体原因和交易背景,是否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1、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因款项错付以净额列示的0.9亿元现金收支,银行账单如下 :
2、原因说明: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因款项错付以净额列示的0.9亿元现金收支,实际
产生原因系对方错付造成的,该笔资金到账后未被使用,公司发现后已及时退回,不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
(3)说明股权回购款产生的详细过程,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回复:
1、详情如下:
2022年,公司与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合作方”)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该事项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项目投资总额为18.60亿元人民币,拟建设2GW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光伏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为支持项目尽快落地,由合作方指定主体按项目公司需求建设项目厂房、宿舍及配套设施等,并负责装饰装修,上述厂房建成并经相关部门及项目公司验收合格且符合项目投资的要求后,以租赁方式交付项目公司使用,租期3年内免收租金,第四年由项目公司回购项目厂房及土地,回购价格为土地成本(以回购时土地价格为准)加实际建设成本(以项目建成后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租赁及回购所涉具体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与合作方指定平台公司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出资80,000万元,占该项目公司股份80%。项目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后30日内,合作方方指定平台公司实缴出资2亿元至项目公司,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应实缴出资6亿元至项目公司,用于前期设备采购预付,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后续出资按照项目进度,在首期出资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股权实缴出资。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于2022年12月15日设立。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已实缴39,265.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26,265.00万元,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缴资本13,000万元。但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约定:“自合作方或平台公司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满三年后,合作方或平台公司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项目公司持股,要求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回购合作方持有的项目公司20%的股权,回购金额为合作方注资本金加合作方或平台公司实缴出资额加上年化(单利)6%的利息。合作方或平台公司持有股权期间的现金红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若有)应当从回购金额中扣除。”公司未来需回购该部分股权,因此对该笔实缴资本13,000万元确认为负债。
2、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十一、十二条、十五等相关规定;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2018》第12页、23 页至 25页、29页等相关内容、公司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会计核算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相关资金成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报告期内融资租赁资产所涉资产明细、具体金额、交易时间、提供融资方、融资利率、期限、付款安排、还款来源等,融资租赁借入款的具体内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融资租赁明细如下:
提供融资方全称 | 融资金额(万元) | 放款日期 | 期限(月) | 融资利率(%) | 付款安排 | 还款来源 | 租赁物资产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7/19 | 36 | 4.9 | 季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电池片设备(PECVD自动化设备等)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700.00 | 2023/6/28 | 24 | 5 | 季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生产设备(EKO折弯机、压铆机等) |
提供融资方全称 | 融资金额(万元) | 放款日期 | 期限(月) | 融资利率(%) | 付款安排 | 还款来源 | 租赁物资产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3/1/3 | 36 | 5.4 | 季度还款 | 调峰项目回款 | 阜新调峰项目电锅炉及蓄热调峰设施等 |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7000.00 | 2023/3/28 | 72 | 4.75 | 季度还款 | 调峰项目回款,不足部分自有资金补足 | 大阪调峰项目变压器、电极锅炉等 |
厦门建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100.00 | 2023/7/7 | 24 | 5.46 | 季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生产设备(激光机器人焊接系统等)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3/4/20 | 24 | 5.18 | 季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生产设备(行走式折弯机器人、数控折臂攻丝机、压铆机等)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3/3/15 | 24 | 5.18 | 月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光伏组件设备(全自动层压机、组件自动传输线等)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12/13 | 12 | 5.48 | 月度还款 | 企业自有资金 | 钙钛矿实验室设备(钙钛矿器件制备平台等) |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收到租赁款,确认长期应付款
借: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2)确认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支付手续费
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4)按期确认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按期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核查程序:
1、核查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的相关资金收支的银行回单及对应的银行对账单。
2、向管理层了解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相关现金收支发生具体原因,了解是否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并获取公司及相关方的说明。
3、获取并检查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签署的《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股权回购款相关的银行回单、相关审议程序及公告等资料,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融资租赁资产的相关合同,对应核查具体的合同条款内容,包括所涉资产清单、借款金额、交易时间、融资对手方、融资利率、融资期限、款项支付计划等,核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了解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原因,相关的付款计划安排、还款来源等。核查结论:
1、核查未发现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的现金收支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
2、股权回购款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