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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24/第024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曾从钦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661人,代表股份数为2,795,80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81,608,005股)的72.0270%。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2,145,616,8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7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2人,代表股份650,190,2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7505%。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计18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3年度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2,599,54399.8853%660,740,06999.5169%
反对666,1400.0238%666,1400.1003%
弃权2,541,4600.0909%2,541,4600.382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1,808,30499.8570%659,948,83099.3977%
反对760,1800.0272%760,1800.1145%
弃权3,238,6590.1158%3,238,6590.487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2,056,94499.8659%660,197,47099.4352%
反对678,7400.0243%678,7400.1022%
弃权3,071,4590.1098%3,071,4590.462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0,879,12699.8237%659,019,65299.2578%
反对1,860,0580.0665%1,860,0580.2802%
弃权3,067,9590.1098%3,067,9590.4620%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2,460,39199.8803%660,600,91799.4959%
反对242,5920.0087%242,5920.0365%
弃权3,104,1600.1110%3,104,1600.4676%

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881,608,0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46.70元(含税),分红金额为181.27亿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662,837,17099.8327%662,837,17099.8327%
反对276,7000.0417%276,7000.0417%
弃权833,7990.1256%833,7990.1256%

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

78.89亿元。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议案七: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383,286,67957.7284%383,286,67957.7284%
反对91,286,34313.7490%91,286,34313.7490%
弃权189,374,64728.5226%189,374,64728.5226%

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2024年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2024年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2025年、2026年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日最高贷款余额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约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八: 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草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66,119,96398.9382%634,260,48995.5287%
反对5,365,8260.1919%5,365,8260.8082%
弃权24,321,3540.8699%24,321,3543.663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691,475,36196.2683%559,615,88784.2861%
反对81,237,4012.9057%81,237,40112.2355%
弃权23,094,3810.8260%23,094,3813.4784%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党建和利润分配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2,472,78399.8807%660,613,30999.4978%
反对220,6000.0079%220,6000.0332%
弃权3,113,7600.1114%3,113,7600.4690%

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捐赠的权限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2,468,48399.8806%660,609,00999.4972%
反对221,4000.0079%221,4000.0333%
弃权3,117,2600.1115%3,117,2600.4695%

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期等内容。(具体详见专项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697,406,21196.4804%565,546,73785.1794%
反对93,564,8843.3466%93,564,88414.0922%
弃权4,836,0480.1730%4,836,0480.7284%

本次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独立性等方面,同时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条款。(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90,290,83899.8027%658,431,36499.1692%
反对2,212,9610.0792%2,212,9610.3333%
弃权3,303,3440.1181%3,303,3440.4975%

经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9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十四: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调整的议案

14.01选举章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36,672,98097.8849%604,813,50691.0936%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章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通过。

14.02选举韩成珂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36,029,52997.8619%604,170,05590.9966%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韩成珂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十五: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调整的议案

15.01选举朱永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18,501,30297.2349%586,641,82888.3566%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朱永良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通过。

15.02选举李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 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
同意2,733,683,00497.7780%601,823,53090.6432%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浒、唐琪。

(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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