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1/22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0万元~24,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993.85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5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6,973.9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046元/股~6.12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0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739,184.3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