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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鉴于4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对上述情形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6,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西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和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将进一步拓展日出东方在清洁能源供暖领域的市场份额,特别是提升公司在西藏地区的影响力。公司致力于中大型太阳能供暖供热项目开发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办理相关协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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