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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动、绩效考核不达标等,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342,000股。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42,000股,由1,785,537,930股变更为1,785,195,9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1,785,195,9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2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申报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联 系 人:习志朋

4、联系电话:0371-67891199,传真:0371-67891000

5、电子邮箱:ir@zmj.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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