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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7月1日,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雄鹰”)持有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4,07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3.75%;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麒麟”)持有公司11,039,616股,占公司总股本1.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持有公司2,250,855股,占公司总股本0.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21,9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191,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85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分别收到股东平潭雄鹰及兴业证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4,072,8873.75%IPO前取得:15,555,555股 其他方式取得:18,517,332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250,8550.25%IPO前取得:1,027,6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23,255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并于2024年5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两次资本公积转增,平潭雄鹰股份合计增加18,517,332股,兴业证券股份合计增加1,223,255股。

上述减持主体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72,8873.75%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50,8550.25%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
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39,6161.21%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
合计47,363,3585.21%

注:平潭雄鹰、平潭麒麟及兴业证券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上也从未相互委托表决。因三者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5.21%,且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三方股东自愿参照一致行动人方式进行减持,即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则。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25,013,900股不超过:2.7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821,97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191,930股2024/7/24~2024/10/23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250,855股不超过:0.2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250,855股2024/7/24~2024/10/23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平潭雄鹰及兴业证券就公司的股份锁定和减持事宜承诺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3、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企业锁定期有更严格的要求,本企业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进一步承诺。

4、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新规定。

5、本企业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经营计划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减持期间,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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