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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ST中泰 公告编号:2024-065债券代码:148216 债券简称:23新化01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2024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以下简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并向新疆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现将公司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令整改事项

问题1: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累计发生2,153,912,371.55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4% , 2022年累计发生5,564,145,921.00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1%,2023年累计发生698,979,825.60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泰化学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中泰化学未按规定披

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第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的规定。

问题2: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2020年虚增收入896,982,946.64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1.07%,虚增成本896,982,946.64元;2021年虚增收入2,139,728,326.49元,占2021年营业收入的3.43%,虚增成本2,139,728,326.49元;2022年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7.60%,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上述事项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整改完成情况

收到《决定书》之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已成立整改小组,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目前,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下发《关于规范公司贸易核算、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司贸易核算、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已下发《关于全面梳理内控制度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内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完善。

三、整改进展情况

(一)贸易收入核算方式不准确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虚增收入、虚增成本、资金占用等问题,公司已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详细内容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于2024年7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各相关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完成时间:已完成并长期持续规范完成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目前已完成《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网上银行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初步修订,其他财务制度修订工作按计划推进。持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举办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问题培训,解析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难点,解读财务监管最新动态,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水平。召开财务系统工作会议,深入剖析整改事项,对规范财务核算及强化财务监督职能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安排。

(二)公司治理方面及内部控制情况

进一步梳理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把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整改责任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完成时间:已完成并长期持续规范

完成情况:公司董事会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邀请法

律顾问对公司董监高、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治理和合规履职”专题培训。公司建立党内长效化学习机制,党委会中加入“重点业务研讨”环节,对新国九条及最新监管政策进行解读和学习。为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执行,公司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提升内部控制水平。重塑组织体系、管理体系,组织各部门梳理业务制度和流程并按计划开展制度的修订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制订了《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日常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准确识别关联方,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额度,对交易合理性、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关联交易规范与制度培训,召开关联交易管理专题会议,梳理业务模式,从业务源头、业务模式进行管控,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汇总、统计数据的效率和质量,及时跟踪和控制、监督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四、整改总结

公司整改工作已完成,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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