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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妍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李妍君女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业务及商务模式,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妍君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任职后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妍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李妍君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1021264

传真:0571-81021261

邮箱:ir@semitronix.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李妍君简历李妍君女士:出生于1995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18年6月取得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20年6月取得清华大学金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妍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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