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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成、胡培泽的通知,王成协议转让给胡培泽的1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成和胡培泽签署了《胡培泽与王成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王成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胡培泽出让1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7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公司股东王成先生及胡培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王成13,000,0005.04-13,000,00000.00
胡培泽00.0013,000,00013,000,0005.04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胡培泽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其此前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书》。

特此公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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