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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5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与湖南湘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阴农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显隆电机向湘阴农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

的议案》,为保障显隆电机与湘阴农商银行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意显隆电机委托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就该融资业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费率为

0.5%/年,并由公司就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向湘阴农商银行提供担保事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显隆电机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上述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有关协议及文件为准。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与公司、显隆电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4QPW108E

(三)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王涛

(五)注册资本:49,995.41万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七)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枫桥湖路岳阳楼区财政局办公楼3楼312室

(八)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公司、显隆电机与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1,328.6665,111.19
负债总额8,963.8713,768.9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8,963.8713,768.9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42,364.7951,342.26
营业收入4,778.196,118.05
利润总额338.321,308.08
净利润253.74977.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00.00

(十一)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担保及反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一)委托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申请人(甲方):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2、担保人(乙方):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委托担保的范围: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者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4、担保费计取方式:担保费率为0.5%/年,按主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计算收取。

(二)反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甲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权利人(乙方):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反担保的范围: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或者出具的反担保函为准。

4、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期间: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三年。

委托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有关协议及文件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6%,包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显隆电机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4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反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7,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的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委托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并由公司向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反担保事项,有利于显隆电机相关业务的开展,显隆电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其本次委托担保以及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委托担保以及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7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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