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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任命马正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命马正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6月27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任命马正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聘任马正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因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聘任马正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正兴,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IPMP。2016年4月至今任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主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管理和正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马正兴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马正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此事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审阅被提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马正兴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具备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我们同意马正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将此事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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