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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天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调动公司职工的积极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核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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