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726,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9股。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公司总股本由82,726,253股增加至123,262,117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726,253元增加至123,262,117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72.6253 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26.2117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272.6253万股,均为普通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326.2117万股,均为普 |
股。 | 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条款编号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