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特殊机构客户签署备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备产协议,特殊机构客户根据2024-2025科研生产所需器材通知公司实施备产备货,后续能否分批签署采购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协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确认收入,若协议在本年度内实际履行并交付,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子公司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或“乙方”)于近日收到与特殊机构客户(以下简称“特殊机构客户”或“甲方”)签订的《产品预估备产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总金额12,340万元人民币。
上述合同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协议交易对象为特殊机构客户,公司根据特殊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
特殊机构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特殊机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科研生产所需器材
2、协议金额:预估总金额12,340万元人民币,以后续分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3、其他:乙方应提前做好备产备货工作,后续分批签订采购合同以保障交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总金额为12,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77%。公司将根据协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确认收入,若协议在本年度内实际履行并交付,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产品预估备产协议书》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