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并于2024年7月1日9:3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王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潘伟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王川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