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12日及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2元/股。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90%,占公司A股总股本比例为0.4652%,最高成交价为5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0,796,02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