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忠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7人调整为96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297.60万股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以2024年7月1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
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54元/股调整为9.44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因董事吴立宇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因董事龙小珍女士的弟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7月1日为授予日,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6名激励对象授予29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因董事吴立宇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因董事龙小珍女士的弟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由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衡阳和顺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