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做大做优做强公司电力资产,促进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上高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上高县投资建设上高县敖山镇赣能5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约50.2652MW,计划总投资约19,173.4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2024-59)。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及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并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正确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强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及参股投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五)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废止<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废止公司《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