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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提议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正在对股份回购提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拟定具体方案,待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计划自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且不高于2,320万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尚未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定于2024年8月24日对外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如根据规定涉及需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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