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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股票代码:002269股票简称:美邦服饰编号:2024-04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上海潮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上海潮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在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体授信额度范围内,没有另外增加授信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同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上海潮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范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近日在宁波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1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204号),就潮范电子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的债务在1.76亿元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就潮范电子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的债务在1.76亿元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截至目前担保余额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合同名称审议金额本次实际担保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潮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6,31995.57%最高额保证合同20,00017,6002,400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潮范电子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潮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00号2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胡佳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服装服饰、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毛(绒)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木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日用口罩(非医疗)、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潮范电子9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37,144.31130,638.27
负债总额131,070.90123,173.06
流动负债总额131,070.90123,173.06
净资产6,073.427,465.21
营业收入68,716.2161,033.80
利润总额-1,391.80-2,243.40
归母净利润-1,391.80-2,243.40

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其中《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 保证金额:人民币1.76亿元的最高余额内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 保证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债权确定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5月22日。

8) 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反担保。

9) 其他事项:编号为(20100000)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268号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担保的编号为(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4)第01784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4)第01789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3)第06330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3)第06265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3)第05614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3)第05078号、(20100000)浙商银国证字(2023)第04984号主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也由本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及抵押物概况:

1) 抵押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 抵押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3) 抵押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

4) 抵押物:杭州上城区庆春路店(杭房权证上移字第08606122号等3套)、

厦门思明南路中华城店(厦国土房证第01052841号等39套)

5) 抵押担保额度: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人民币授信提供1.76

亿元抵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潮范电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完全掌握被担保对象的人事、财务、资产和业务,对其拥有绝对的支配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之间的互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4.51亿元的39.02%。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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