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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4-076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涂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的征集条件。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涂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涂娟,基本情况如下:

涂娟,女,53岁,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人才,三峡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三峡大学会计系主任、三峡大学发展建设委员会专业委员(财务会计类)、湖北益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三峡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团成员、宜昌市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涂娟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涂娟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涂娟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

至2024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75号)。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7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指定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68号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高路

邮 编:443000

电 话:0717-6369865

传 真:0717-636986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已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涂娟

2024年7月3日

附件: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涂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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