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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王子璇、董事王义、独立董事栾凌、独立董事刘煜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人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2,458.70万元现金购买关联方深圳厚聚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聚五号”)所持有北京立同新元科技有限公司46%的股权。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厚聚五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深圳利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栾凌先生的配偶投资并控制深圳利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栾凌先生为本事项关联董事,栾凌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葛良娣女士持有厚聚五号有限合伙人北京瑞邦鼎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不够成与董事葛良娣女士的关联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葛良娣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以上董事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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