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营、设备设施更新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协商,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通过关联方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担公司”)办理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晟融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等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预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中小融担公司、聚晟融租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和中小融担公司、聚晟融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2024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军先生、周剑萍女士、盛洁女士、全源先生回避表决。议案有表决权董事五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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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36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办公地点:克拉玛依市法定代表人:胡沁潼注册资本:59,800.00万元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经查询,中小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名称: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36号(城投大厦508.512室)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克拉玛依市法定代表人:高峰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52%,克拉玛依聚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75%,克拉玛依三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3%;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经查询,聚晟融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如获股东大会通过,自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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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经理办公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逐笔审议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无需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总经理与关联方签署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资金使用费的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控股股东协调通过关联方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等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2,590.00万元;若本议案如获通过并实施,预计第一批次的委托贷款金额为930万元、融资租赁金额1200万元,公司与关联人在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3,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更新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控股股东协调通过关联方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等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资金使用费的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盛洁、全源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城投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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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