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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7月2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以豁免提前5日发出的方式,于2024年7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涂山峰董事、李锡元董事、杨汉明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黄忠初董事、李银香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涂山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提名何红心先生、涂山峰先生、龚平先生、韩勇先生、罗仁彩先生、潘承亮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提名于良民先生、杨汉明先生、陈海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杨汉明先生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于良民先生、陈海嵩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汉明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自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为止;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签约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红心,男,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主任、资金金融管理中心主任、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何红心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涂山峰,男,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历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涂山峰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龚平,男,1973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湖北省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兼金融发展部总经理。

龚平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勇,男,197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韩勇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仁彩,男,1966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电厂党委书记、副厂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厂党委书记、副厂长。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咨询。

罗仁彩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承亮,男,196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国电湖北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审计部主任。潘承亮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良民,男,1960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国家电网管理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一级顾问,已于2020年退休。于良民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汉明,男,196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湖北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绿色家园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杨汉明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海嵩,男,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农林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海嵩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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