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长城证券作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将公司目前存在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因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一案,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马骧,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市场禁入期间内,马骧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5号《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21年修订),“证券发行人”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发行人。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马骧在市场禁入期内已不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适格资格。长城证券已敦促公司尽快更换适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