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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4-072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渝建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

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持有的应收工程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临2023-068”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平安-重庆建工应收账款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173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1.平安-重庆建工应收账款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首期发行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平安证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2.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当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平安证券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3.平安证券应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完成发行后,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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