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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0.39元/股),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10月3日)如再次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4日重新起算,即自2024年10月4日起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华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 “华阳转债”自2021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79元/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79元/股调整为25.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25日生效。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9元/股调整为25.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20日生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9元/股调整为24.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3年5月23日生效。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8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79元/股调整为23.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8日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形势、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10月3日)如再次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4日重新起算,即自2024年10月4日起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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