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陈笠宝先生、靳松先生、刘旭东先生、王国强先生、于显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五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史景明先生、WEI CAI(蔡蔚)先生、韩东平女士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八届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三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国家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要求,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旭东、王国强、于显彪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东安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