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车金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车金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车金星先生:
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燕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外部职员,海力有限商务部职员,海灵滨海行政部经理。车金星先生现任公司监事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车金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车金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