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5:3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