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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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