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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债券简称:21长城06债券代码:149571债券简称:23长城05债券代码:148289
债券简称:21长城07债券代码:149641债券简称:23长城06债券代码:14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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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2长城02债券代码:149774债券简称:23长城09债券代码:148509
债券简称:22长城03债券代码:149802债券简称:23长城10债券代码:148510
债券简称:22长城04债券代码:148148债券简称:23长城11债券代码:14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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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3长城01债券代码:148206债券简称:24长城01债券代码:148736
债券简称:23长城02债券代码:148207债券简称:24长城02债券代码:148737
债券简称:23长城03债券代码:148243债券简称:24长城03债券代码:148780
债券简称:23长城04债券代码:148244债券简称:24长城04债券代码:14878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监事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4年7月

声 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信证券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于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披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由于发行人董事会在2024年初实有12名董事,监事会实有4名监事,根据发行人以上会议决议及公告,公司董事会成员在2024年度累计变动已达到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累计变动超过三分之二,并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国信证券现就上述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

一、 重大事项情况

(一)发行人因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发行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经发行人第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1.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

非独立董事: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邓喻女士、孙献女士、王章为先生、敬红先生、麦宝洪先生。

独立董事: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发行人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周朝晖先生、祝建鑫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马庆泉先生、戴德明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孙献女士、敬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2.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寅先生、马伯寅先生、顾文君女士。职工代表监事:苗伟民先生、何美才先生。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发行人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曾晓玲女士、许明波先生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二)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钟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钟山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

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信箱:cczqir@cgws.com。

(三)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历详见相关公告。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监事变动及聘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受托管理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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