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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发布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披露了锦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宸集团”)与公司、第三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涉案金额125,500,825.00元人民币,案号为(2022)内07民初69号。于2023年5月4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内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编号:2023-014)。于2024年2月4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3)内民终73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编号:2024-004)。

截止目前,本案件取得新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内07执恢1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定是对涉案房产天顺新城三期7号楼、8号楼的解封裁定,本案公司一审、二审皆胜诉。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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