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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48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4日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88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27,018,144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0年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和资金原因放弃行权、1名激励对象退休、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18,253,060份,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退休或主动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有7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不达标”,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73,132股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477,874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厦门象屿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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