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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变动情况

2024年7月4日,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清刚先生任期届满,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将继续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其他高管职务。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总会计师邓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清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清刚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清刚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邓发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邮编:264000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本次聘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张琪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邮编:26400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4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张琪: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张琪女士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公司现任监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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