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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468,803,0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元/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4年0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8,797,43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股(含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处在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本增加5,655股,总股本变更为468,803,089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8,803,0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0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0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0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锦鸡转债;债券代码:12312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锦鸡转债”转股价格为7.95元/股,调整后“锦鸡转债”转股价格为7.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07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05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新港路10号(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张红武、雷蓉咨询电话:0523-87676328传真电话:0523-87671828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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