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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1、聘任郭春萱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聘任尚庆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聘任马振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陈立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王少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李万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范金凤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聘任周闻轩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闻轩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453700

电话:0373-5466662

传真:0373-5466288

电子邮箱:zqb@richful.com

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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