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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7月4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9.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鹿山转债”(债券代码:

11366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鹿山转债”自2023年10月9日(原定开始转股日期2023年9月30日为非交易日,因此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6月6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由59.08元/股调整为58.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次触发“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自2024年6月14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9.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58.68元/股),则“鹿山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鹿山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鹿山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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