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
三、 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 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计划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累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
额为基数计算当年分红。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如有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等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市场情况等因素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 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在回报规划期内,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股东回报规划将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