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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5日,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静萍先生、职工董事吕志先生、总会计师唐忠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刘静萍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刘静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吕志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吕志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唐忠良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生效后,唐忠良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静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吕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唐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00股。吕志先生和唐忠良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静萍先生、吕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及时完成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唐忠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完成总会计师的聘任工作。刘静萍先生、吕志先生和唐忠良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其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静萍先生、吕志先生和唐忠良先生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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