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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3-2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的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强桂英,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绪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璟,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服务费用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总费用预计为人民币438万元,低于2023年度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的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聘任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由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5年的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安永华明对此事项无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永华明与立信后续将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3.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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