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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9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和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

董事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3年12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3年年报工作第一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内容包括:审计内容与范围、现场时间总体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盘点事项的计划安排、企业配合的工作等内容。经过磋商,与会人员最终确定了审计的工作目标、时间、原则、内容和要求。

(三)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2023年年报工作第二次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报告结果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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