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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关于公司购买房产延期交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房产延期交付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购买房产延期交付的相关情况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9月27日收到重庆禹舜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舜生态”)寄送的《关于古道平湖商业延期交付的函告》,告知公司所购买的应于2023年9月底交付的古道平湖项目A10栋还余少量施工作业未完成,正筹集资金推进竣工交付,交付时间暂定2024年03月30日。公司向禹舜生态发出交房催告函,并关注项目推进情况。2023年11月29日,公司函询项目竣备工作进度,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禹舜生态回复函,反馈其近年来受行业下行影响,现金流极度紧张,生产经营工作几近停滞,仍在积极筹措资金,预计于2024年06月30日前竣工交付。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房产开发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延期交付函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公司购买房产延期交付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二、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关注房产延期交付事项进展情况,多次至工程现场查看,积极前往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璧山区住建委”)了解,恳请协调推进项目进程。璧山区住建委多次约谈禹舜生态及总包单位,督促开发企业筹集资金推进后续建设。截至目前,房产项目尚未竣备交付,璧山区住建委反馈将继续跟进协调,推动项目正常复工复产。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委托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向禹舜生态发出要求履行交房义务的律师函,公司将积极关注资金筹集情况及工程进度,同时结合律师综合评估意见,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适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古道平湖商业A10栋房产,在交房前按预付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若禹舜生态无法筹集资金推进工程施工,房产交付将面临不确定性。公司将跟进关注工程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要求履行交房义务的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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