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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精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5.09元/股调整为44.2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515,692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5.0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二、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61,849,391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9,479,51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45.09元/股调整为44.29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435,57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515,692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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