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7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以2024年7月4日,以7.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6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