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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提供给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的部分专项借款本金2,000万元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拟继续与武汉海吉星公司的相关股东方共同对武汉海吉星公司的历史借款20,000万元和6,000万元予以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公司提供的展期借款金额分别为8,200万元和3,037万元,自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后按银行5年期LPR上浮20%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拟同意在前述基础上与武汉海吉星公司的相关股东方共同为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6,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3,037.04万元,借款期限1年,按银行1年期LPR上浮20%计算资金占用成本。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综合考虑了武汉海吉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和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的必要性,为了支持武汉海吉星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盘活资产,维护股东利益,拟同意上述事项,武汉海吉星公司对本次新

增借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措施,风险基本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和《关于向参股公司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旗下市场合作及招商运营,为支持其可持续发展,拟同意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历史借款展期并提供借款:

(1)公司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的借款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专项借款,15年期,分期偿还本金),其中,武汉海吉星公司已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尚有2,000万元借款本金未按计划支付,剩余2,600万暂未到期;拟同意将上述2,000万借款本金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剩余2,600万元借款继续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原担保协议执行,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腾公司”)以其持有武汉海吉星公司9.5%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按出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按原反担保协议执行;

(2)继续与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方联投公司及豪腾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20,000万元借款展期,继续与联投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6,000万元借款展期;其

中,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分别为8,200万元和3,037万元;上述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后按银行5年期LPR上浮20%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3)在前述展期基础上,与联投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6,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3,037.04万元;借款期限1年,按银行1年期LPR上浮20%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武汉海吉星公司以持有子公司股权及其名下土地提供质押、抵押担保措施,未来优先偿还本次新增借款。

2、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武汉海吉星公司各股东为支持其可持续发展、防控风险,均同意在历史借款展期的基础上新增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107国道江夏路桥公司对面1号

(三)法定代表人:王忠良

(四)注册(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六)成立时间:2011年8月1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578286113T

(八)经营范围:互联网农产品销售及服务;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服务;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30041%
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12,00040%
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5,70019%
合计30,000100%

(十)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2)法定代表人:王玮

(3)注册(实缴)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09年5月1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房地产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分别持有联投公司87.33%、12.67%股权。

(8)公司与联投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豪腾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嘉里中心2003室

(2)法定代表人:黄裕华

(3)注册(实缴)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时间:2011年3月11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施工(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深圳市佳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豪霆实业(广东)有限公司和熊贤金分别持有豪腾公司51%、34%、15%股权。

(8)公司与豪腾公司无关联关系。

(十一)股权穿透图

注:灵菊银器制品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

(十二)经营情况

武汉海吉星市场于2016年12月试运营蔬菜交易区,于2019年8月启动加工配送区招商,于2021年5月试运营水果交易区,于2023年11月试运营水产交易区,目前以加工配送区、水产交易为主,少量水果交易区、干调粮油区以及综合配套区为辅;武汉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武汉海吉星市场运营面临多种挑战,部分工程款项等支出面临支付。目前,武汉海吉星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市场合作和招商运营,当前是武汉海吉星公司盘活资产,迎来发展契机的关键阶段。

(十三)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101,299.92万元,负债总额为137,661.06万元,净资产为-36,361.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5.89%。2023年度,武汉海吉星公司营业收入为2,106.55万元,净利润为-8,368.18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5月31日,武汉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99,05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37,534.78万元,净资产为-38,480.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8.85%。2024年1-5月,武汉海吉星公司营业收入为896.24万元,净利润为-2,119.83万元。

(十四)抵押和诉讼等或有事项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武汉海吉星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名下土地,涉及贷款金额为10,970.00万元;未决诉讼事项涉及的金额为58.33万元。

(十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5,837万元。

(十六)其他:武汉海吉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的主要情况

(一)借款历史情况

1、2016年3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向公司发放专项用于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的借款5,000万元,公司同意将该款项专项借款予武汉海吉星公司用于武汉项目,借款期限15年,资金占用成本按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给予公司的借款利率计算,武汉

海吉星公司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成本,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联投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豪腾公司以其持有武汉海吉星公司9.5%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其中,武汉海吉星公司已偿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尚有2,000万元借款本金未按计划支付,剩余2,600万元借款本金暂未到期。

2、2018年1月,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武汉海吉星另两名股东联投公司及豪腾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提供同比例借款2亿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8,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2019年2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该笔借款展期1年。

3、2019年7月,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联投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提供借款6,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3,037万元,借款期限1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二)借款的主要考虑

武汉海吉星市场系公司重要布局项目,自成立以来面临着竞争等多重挑战,武汉海吉星公司当前正在积极推动市场合作和招商运营,是盘活资产迎来发展契机的关键阶段,因其当前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市场部分工程款项,特向各股东方申请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经与武汉海吉星公司的各股东方协商一致,为了支持武汉海吉星公司可持续

经营发展,拟对武汉海吉星公司的历史借款予以展期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借款6,000万元。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的部分专项借款本金2,000万元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剩余2,600万元借款继续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联投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原担保协议执行,豪腾公司以其持有武汉海吉星公司9.5%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按出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按原反担保协议执行。

2、公司继续与联投公司及豪腾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合计2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8,200万元,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利率在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前按原利率执行,生效后按银行5年期LPR上浮20%执行,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3、公司继续与联投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合计6,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3,037万元,借款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利率在武汉海吉星公司股东会决议生效前按原利率执行,生效后按银行5年期LPR上浮20%执行,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4、在前述借款展期的基础上,公司与联投公司按出资比例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新增借款合计6,000万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3,037.04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按银行1年期LPR上浮20%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借款的保障措施

武汉海吉星公司主要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新增借款,武汉海吉星公司以其子公司股权质押及子公司名下土地抵押的方式为本次新增借款提供担保,未来优先偿还本次新增借款,如未能按期偿还,公司有权处置质押物、抵押物以保障本次借款的偿还;其中,公司单方向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专项借款,联投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豪腾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一笔展期借款及本次新增借款,豪腾公司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公司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豪腾公司因持有的武汉海吉星公司19%股权已质押给公司和联投公司,作为武汉海吉星公司前期向银行借款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故豪腾公司暂未能提供其他担保物,但其同意武汉海吉星公司以其名下资产为本次新增借款向公司和联投公司提供质押、抵押担保。

(五)武汉海吉星公司还款来源

武汉海吉星公司将加快推进市场合作及招商运营,并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土地涉及的政府回购还建房事宜,以改善经营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资产,提升融资及造血能力,未来将以经营性收入、还建房政府回购款、前期政府暂未支付的土地征收款作为本次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的还款来源。

四、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影响、风险防控及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综合考虑认为:本次借款是为了缓解武汉海吉星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其抓住发展机遇推进市场合作、招商和运营,盘活资产,系着眼于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考虑,更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武汉海吉星公司的主要股东共同为其提供新增借款,利率定价公允,武汉海吉星公司对新增借款提供了股权质押和土地抵押的保障措施,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武汉海吉星市场经营举措正在推进,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5,837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74,881.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28,008.5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8%,其中,逾期未收回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0,171.56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6,539.4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1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和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

844.87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0.5%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日、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和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21年9月2日、2022年4月26、8月30日、2023年4月27日和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2,552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历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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