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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收到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的辞呈,因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科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原因,刘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及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等相关规定。

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过半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的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刘科先生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利用自身在财务、审计、法律、合规、新兴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农产品战略落实和经营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董事会对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和刘科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拟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拟提名孔祥云、冯娟、黄彬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6年1月16日)。

孔祥云、冯娟、黄彬瑛均已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件:简历

1、孔祥云先生,1954年10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团武装连战士,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财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金融合作处处长、客户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曾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鸿普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专业委员会理事。截至目前,孔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孔祥云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孔祥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孔祥云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冯娟女士,197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及运筹学博士。曾任美国佛罗里达大学信息系统与运营管理系助理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深圳院区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系鸿海讲席教授、副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深圳研究院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亚太区副主席。截至目前,冯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冯娟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冯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冯娟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黄彬瑛女士,198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下属21世纪经济报道报社法务部总监。现任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委员会、电商与物流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截至目前,黄彬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彬瑛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彬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

黄彬瑛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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