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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积极推进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问题整改的督促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促函》内容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履职尽责的态度,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工作。2024年1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明确了预付款等重要审计事项,要求公司年报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重要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及时沟通。2024年3月3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暨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要求审计师就以前年度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审计的进展,做出书面汇报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文件。4月16日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了《关于东旭光电2023年度年报披露工作的敦促函》。4月25日和26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了审计师和财务负责人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及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的汇报。6月3日和28日又分别发出敦促函,要求公司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师尽快完成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的核查工作。为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督促公司:

1、对公司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及时追讨所占用的资金,敦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要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明确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严格履行。

2、尽快成立追偿资金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核查、追回工作。专门工作小组应定期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报告工作进展,并及时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接受监管部门和股东的监督。

3、认真查找内部控制漏洞,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加强日常审计监督,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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