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4-01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4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86,873,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旭蓝天 | 股票代码 | 00004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正军 | 刘莹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 | |
传真 | -- | -- | |
电话 | 010-63541562 | 0755-82367726 | |
电子信箱 | sz000040@dongxu.com | sz000040@dongxu.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紧跟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坚定碳中和、乡村振兴战略方向,依托新能源、生态环保双主业布局,聚焦绿色能源、绿色环境的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等一体化的绿色发展综合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以及太阳能发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
新能源业务。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1GW。公司已搭建起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自运维及代运维项目约2GW。
生态环保业务。公司立足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修复等领域,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周期解决方案。作为传统生态治理业务的补充,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依托现有光伏基地,采用 “农光互补”模式,试点“茶园综合体”项目,建成以大别山油茶产业化为基础,从育种、育苗、栽培到油茶压榨全流程农产品产业,努力打造中国茶油知名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3,807,858,397.85 | 25,473,554,500.66 | 25,538,488,869.72 | -6.78% | 26,152,927,015.00 | 26,223,549,347.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099,605,139.12 | 11,264,291,285.68 | 11,264,291,285.68 | -1.46% | 11,585,277,202.14 | 11,584,301,899.8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489,483,032.52 | 3,036,207,794.72 | 3,036,207,794.72 | -50.94% | 3,876,723,009.56 | 3,876,723,00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925,310.99 | -309,274,315.22 | -308,299,012.90 | 42.94% | -590,275,892.41 | -591,251,194.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130,533.94 | -520,955,688.78 | -519,980,386.46 | 61.13% | -620,551,853.33 | -621,527,15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248,620.39 | 881,120,271.07 | 881,120,271.07 | -56.84% | 257,751,864.22 | 257,751,864.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83 | -0.2080 | -0.2073 | 42.93% | -0.3970 | -0.39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83 | -0.2080 | -0.2073 | 42.93% | -0.3970 | -0.39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7% | -2.71% | -2.70% | 1.13% | -4.97% | -4.9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95,074,284.00 | 543,073,162.03 | 357,785,162.88 | 193,550,42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21,272.40 | 9,111,357.64 | 21,547,596.97 | -222,805,53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828,124.32 | 12,452,418.67 | 19,546,582.61 | -250,957,659.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74,734.57 | 144,686,054.02 | 172,471,533.24 | 105,565,767.7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根据最新会计监管政策及审计机构意见,出于谨慎性判断,将部分营业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并在上表中同步对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进行了调整,该调整对净利润无影响。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1,08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4,5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04% | 580,419,914 | 423,673,200 | 质押 | 576,673,200 | ||
不适用 | 580,419,914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2.89% | 42,971,601 | 0 | 不适用 | 0 | ||
#徐开东 | 境内自然人 | 1.03% | 15,371,600 | 0 | 不适用 | 0 | ||
杨国梁 | 境内自然人 | 0.80% | 11,876,800 | 0 | 不适用 | 0 | ||
山东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6,917,90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42% | 6,200,690 | 0 | 不适用 | 0 |
#毛永彪 | 境内自然人 | 0.27% | 3,950,000 | 0 | 不适用 | 0 |
余春宝 | 境内自然人 | 0.24% | 3,615,800 | 0 | 不适用 | 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2% | 3,339,200 | 0 | 不适用 | 0 |
王金泉 | 境内自然人 | 0.22% | 3,3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 1、徐开东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567,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803,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5,371,600股; 2、毛永彪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45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95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由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7.96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9.8.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